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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0-15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定额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3、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4、负责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5、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长期规划,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廉租房建设与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指导重大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8、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9、管理系统治安保卫,群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0、具体组织执行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建筑行业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市容市貌管理、风景名胜及墙体改革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1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整理全县地震监测和群测群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点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职责权限和程序上报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1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拟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行防空法治。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作措施和任务,编制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战略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和审批,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审核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我局根据部门职责设立综合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镇建设股三个内设股室,下属房产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节能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和建筑勘察设计室(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4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住建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建筑节能发展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

柞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级预算单位)

4

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

5

柞水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45人。另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1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2020年度收入合计983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2.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同比降低65.7%。主要原因是本年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减少

2020年度支出合计999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4万元。项目支出9347.9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21.9万元,农林水支出267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0.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80万元。与2019年相比,2020年总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7805.3万元,同比降低65.17%,减低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支出的减少

2. 2020年收入合计983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2.59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3. 2020年支出合计999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34万元,占6.49%;项目支出9347.95万元,占93.51%;无经营支出。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832.5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同比减少18818.94万元,同比降低65.68%。降低原因是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减少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34.5万元比,与2019年相比,同比减少18847.09万元,同比降低65.71%,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5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960.61万元,同比增加12.49%,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预算为44.23万元,决算为44.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机关

其他退役安置(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84万元,决算数为3.84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预算为2.47万元,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预算为19.92万元,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预算为231.78万元,决算为28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工程建设管理预算的部分资金决算时,在行政运行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体现。以及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预算为93.72万元,决算为3.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此部分预算资金在决算时,早行政运行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体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39万元,决算数为4.39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预算为35.68万元,决算数为94.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工程建设管理预算的部分资金决算时,在行政运行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体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14.05万元,决算数为214.05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00万元,决算数为110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78.8万元,决算数为1578.8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70.99万元,决算数为670.99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66万元,决算数为1666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09.65万元,决算数为1009.65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全年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69.4万元,决算数为69.4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全年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1801万元,决算数为1801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全年预算为33.17元,决算数为32.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65.42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21.13万元。

人员经费465.42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73万元,津贴补贴79.71万元,绩效工资118.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住房公积金3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万元。

公用经费2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8万元,印刷费0.5元,水费0.85万元,电费0.98万元,差旅费4.67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180万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180万元。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180.91万元,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等。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改、危改等项目检查频次比年初预计增多。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无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372人次、经费总额1.85万元。主要包括省、市人防办检查,项目稽查、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污水垃圾项目核查等接待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高0.06%;比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高68%。主要原因是棚改、危改等项目检查频次比年初预计增多。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0年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和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所需培训费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 年会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和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所需会议费增加。

四、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20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5个,特殊抗疫国债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9347.9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柞水县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等5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柞水县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等5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47.95万元,执行数934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过认真查阅工程建设资料,对照批复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评价后认为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均能按照设计批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建设管理符合“四制”要求,工程资金结算、支付及时,工程绩效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经绩效评价小组认真考评,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工作量大面宽,项目管理人员经验不足,相关规定和要求理解不深,加之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人员不足,致使管理工作开展受阻;2、实施的柞水县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大多数在新城区、老城区、园区等主城区 ,施工环境复杂,建设进度缓慢;3、重点项目部分项目涉及审批、征地、拆迁等协调难度大,加上受市场经济下滑影响,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工作进展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研究,逐步打通“节点”“堵点”,加速城市道路“成网成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柞水县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等城镇重点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297.55

6297.55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6297.55

6297.5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按照“做精老城、完善新城、净化乡村、统筹发展”的建设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惠民生、补短板”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加快城镇项目建设进度,先后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城区供气供暖、县城停车场、保障房及配套设施、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城镇建设项目。

2020年,我局按照“做精老城、完善新城、净化乡村、统筹发展”的建设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惠民生、补短板”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加快城镇项目建设进度,先后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城区供气供暖、县城停车场、保障房及配套设施、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城镇建设项目。县城建成区面积由6.5平方公里增加到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增加到58%,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显著改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项目等建设任务

≧6个

≧6个


 

质量指标

 

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项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工期300天

≦300天

≦300天


 

成本指标

 

完成投资额

≧6297.55万元

≧6297.5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项目成本控制

最低

最低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周边群众,补齐生活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镇功能

≧4万人

≧4万人


 

生态效益
指标

 

盘龙园区道路老路改造项目施工环保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柞水县经济发展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率

≧98%

≧98%


说明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801

1801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1801

1801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00%

100%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100%

100%


 

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安全住房提升

安全有保障

安全有保障


 

生态效益
指标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有基本保障

有基本保障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

 

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率

≧98%

≧98%


说明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9.4

69.4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69.4

69.4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100%

100%


 

质量指标

 

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与安置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

 

棚改当年开工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使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棚户区混乱面貌,提高城市品位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造后,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率

≧98%

≧98%


说明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柞水县城南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180

1180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1180

1180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县城南关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工程

完成县城南关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工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栋数

≧5个

≧5个


 

质量指标

 

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工期数

≦300天

≦300天


 

成本指标

 

完成投资额

≧1180万元

≧118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成本控制

最低

最低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周边群众,补齐生活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镇功能

≧2万人

≧2万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环保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柞水县经济发展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率

≧98%

≧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本部门自评得分96分。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996.29万元,执行数9996.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按照“做精老城、完善新城、净化乡村、统筹发展”的建设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惠民生、补短板”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加快城镇项目建设进度,先后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城区供气供暖、县城停车场、保障房及配套设施、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城镇建设项目。县城建成区面积由6.5平方公里增加到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增加到58%,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显著改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会计基础薄弱,没有专职人员,机关经费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3、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原始单据还不很规范,财务工作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3、严格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6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柞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辖区内旧城改造等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和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全年支出999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34万元,项目支出9347.95万元。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按照“做精老城、完善新城、净化乡村、统筹发展”的建设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惠民生、补短板”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加快城镇项目建设进度,先后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城区供气供暖、县城停车场、保障房及配套设施、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城镇建设项目。县城建成区面积由6.5平方公里增加到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增加到58%,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显著改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99962880.70/98325890.07*100%=101.66%

98325890.07

99962880.70

10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98325890.07-93479493.74-4840569.89)/4840569.89*100%=1.2%

4840569.89

5826.44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99962880.7/99962880.7*100%=100%

99962880.7

99962880.7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0

预算编制  

准确率≤

20%

 

 预算编制准确率  

=0%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0.05/1.742*100%=2.87%

1.742

0.05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新增资产  

配置按采  

购预算执  

行,资产  

处置由局  

务会审  

批,资产  

收益纳入  

非税上缴  

国库

 

全部完成  

预期目标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预算资金

严格按照

预算范围

使用,资

金拨付有

严格审批

程序,5

万以上项

目上局务

会,无虚

列支出等

情况

 

全部完成

预期目标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产出指标  

全部完成

 

定量指标  

全部完成,定性指标大部分全部完成预期目标,个别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38



项目效益(20分)

20



项目效益  

指标全部  

完成

 

定量指标  

全部完成,定性指标大部分全部完成预期目标,个别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18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上年结转1万元,本年预算数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决算数较上年结转和预算数合计增加了10.53万元,增长的原因在于业务量的增加,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420.6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8.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1.95万元。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柞水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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