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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气象局(人​影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县气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0-15 20:54

  柞水县气象局(人影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柞水县气象局(人影中心)属市、县双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地面气象要素监测、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防灾减灾和行使气象安全管理等职能。

1、贯彻落实各级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县气象设施建设、气象管理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负责本县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2、负责本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发布工作。负责县域公共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开展各类重大事项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气象科技技术宣传咨询服务。

3、负责对县域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监测工作;对本县内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4、在县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实施,定期更换老旧设备,保障安全作业。

5、加强人影作业队伍建设,按期进行设备维护年检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人影作业人员集中培训和实战演练。

(二)内设机构

柞水县气象局依据管理和职责,内设行政办公室、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人影中心、气象观测站、气象台。人影办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提供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只包括气象局(人影中心)本级1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气象局本级

2

柞水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3


4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及增长(减少)原因。

(1)2020年度收入合计219.19万元,较上年增加109.6万元,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2)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1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53万元,原因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99.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万元,收入总计219.1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20年度总支出2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2万元,项目支出151.5万元。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20年度收入合计219.19万元,较上年增加109.6万元,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2)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6万元,原因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主要是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运行5.5万元,气象事业机构25.1万元,气象服务16万元,气象装备保障支出42.5万元,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89万元,其他气象事务支出35万元,住房公积金2.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3万元,共用经费29.76万元,项目支出经费151.5万元。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气象装备维修维护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人影中心预算招待费用于人影作业人员补助支出,未支出招待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1万元,用于人影作业人员补助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0年培训0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4924万元。由于疫情原因,没有组织集中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0年会议费支出0.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气象服务(人影作业保障)

县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县气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6

16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16

16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更新火箭作业设备1套;备齐全县3个火箭点和2个高炮作业点弹药火箭,保障需求;按照上级指导科室要求实施开展人影作业。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购置人雨弹,满足火箭和高炮作业需要

高炮站2个、火箭点3个

100%


指标2:更新火箭发射装置

1

100%


指标3:单站作业不少于2次

作业10次以上

80%


质量指标

指标1:按行业管理规定执行

100%

100%


指标2:按行业管理规定执行

100%

100%


指标3:达到行业管理要求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主汛期来临前完成采购

100%

100%


指标2:按实际时间及时执行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按预算严格控制

不超预算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人影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提升

100%


效益指标

指标2:提高人影安全性能

稳定提高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发挥行业专业服务社会发展

有效提升

100%


指标2:为县域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提升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有改善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向好

不断改善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管理部门及政府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指标2:社会公众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气象装备保障与维护

县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柞水县气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5

21.5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21.5

21.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县上级考核站点数据传输率和可用性达到考核要求;升级改造老旧设备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维护区域自动站

21

100%


指标2:数据传输率和可用性

98%以上

98%


指标3:升级改造老旧设备

3个站点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达到管理科室要求

98以上

98%


指标2:达到考核要求

95%

95%


指标3:达行业管理要求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上级考核实效

100%

100%


指标2:达到考核标准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严格控制成本

不超预算

100%


指标2:按财务管理规定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气象监测能力

持续提升

100%


效益指标

指标2: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稳定提高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有效提升

100%


指标2:有效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稳定提升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有改善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不断改善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管理部门及政府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指标2:社会公众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县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柞水县气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9

89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89

89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观测站气象新征土地护坡建设,设计和新修大门,完成院内道路新修硬化和院落绿化等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新建护坡,回填夯实

按工程量

100%


指标2:新建大门及电动门

1

100%


指标3:新修道路

约100米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达到建设标准,通过验收

100%

100%


指标2: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验收

100%

100%


指标3:符合建设标准,通过验收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合同约定时间

100%

100%


指标2: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按预算严格控制

不超预算

100%


指标2:严格执行建设技术指标标准

达到专业技术要求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有效改善

100%


效益指标

指标2:提高气象综合实力

有效提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气象行业形象提升

有效提升

100%


指标2:气象服务社会能力提高

持续提高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不断向好

有效提升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行业作业和影响力

不断提高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管理部门及政府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指标2:社会公众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其他气象事务

县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柞水县气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5

25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25

2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天气预报节目每日更新播出;维护非考核站点,保障数据传输率和可用性,在汛期发挥作用;加强防人影安全管理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天气预报节目每日更新播出

每日2次播出

100%


指标2:农田气候站、生态站维护

13套站点

98%


指标3:人影作业站安全管理

4个站点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达到要求

100%

100%


指标2:达到业务考核要求

98%

98%


指标3:达到管理部门要求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天气预报和人影安全

1-12

100%


指标2:非考核站维护

4-1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严格控制

不超预算

100%


指标2:节约成本

按规定执行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持续提升

100%


效益指标

指标2:提高人影管理能力

稳定提高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

有效提升

100%


指标2:人影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高

有效提高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有改善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不断改善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管理部门及政府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指标2:社会公众满意度

不断提高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7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气象法、气象条例等政策,负责气象探测、气象预报预警及探测环境保护;负责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管理;负责人影基地建设、维护和作业人员培养培训,负责全县区域自动站的建设、设备更新、维修维护保障。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7.86万元,占总支出的17.28%,公用经费29.76万元,占总支出的13.58%,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总支出的69.14%。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完成年度区域自动站升级改造任务。多要素自动站覆盖率达到60%;自动监测设备维修维护到位,为天气预报预警提供第一手资料,发挥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升级改造3个人影作业站供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雷工程;人影设备及人员保障到位,及时开展作业,人工增雨效果显著;观测站征地一期办理完成;建成柞水国家气候站业务用房项目护坡、大门、道路、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219.12/219.12×100%


100

10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21.94/77.18×100%


1.6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半年进度率〈40%,前三季度进度率≥60%

2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0/0×100%-100%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0/0.1×100%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符合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100%

100%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持续

提升

10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0.6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6.7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下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9.44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部门特定的工作任务,保障气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气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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