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要职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依法处理我县行政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我县行政管辖内或辖区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公路突发事件;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应急救助和其他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正科级建制(含凤镇、曹坪、营盘中队),隶属柞水县公安局管理,一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工作任务:处理全县交通事故与交通秩序管理;开展驾驶员安全宣传;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检审验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赋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内设1个行政办公室;1个指挥中心;1个车管所;3股室(法宣股、秩序股、事故股);4中队(营盘中队,城区中队、凤镇中队,曹坪中队)。经费管理实行全额财政拨款。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0人。
(附图表)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1.2万元,较上年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201)754.35万元,较上年增加442.89万元,原因是本年未预算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科目,上年有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科目的预算。
(2)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0万元。较上年减少379.07万元,原因是当年未预算这个科目。
(3)培训支出(2050803)2万元,较上年持平。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0.92万元,较上年增加5.31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增加了养老保险的收缴比例。
(5)其他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缴费(2089999)0.37万元,较上年下降6.03万元,原因是计算基数的变化。
(6)住房公积金(2210201)27.24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6.32万元,较上年增加2.4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87.16万元,较上年增加92.35万元,原因是民警工资基数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3万元,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04万元,较上年增加9.04万元,原因是上年未预算此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30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原因是调整了支出科目压缩开支。
(附图表)
(2)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87.16万元,较上年增加92.35万元,原因是民警工资基数上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3万元,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30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原因是调整了支出科目压缩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9.04万元,较上年增加9.04万元,原因是上年未预算此科目。
(附图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8.2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1年,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1.2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业务增加及67名辅警公用经费的增大。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交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47名协警工资、民警8小时之外及工作日加班、执勤津贴、防尘费、新增的设备购置费,城市道路标线施划费、维持机关运转的水电费,红绿灯维护、用电费,办案、下乡扶贫差费等。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