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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3-25 17:58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4.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与基层管理股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下设1个行政单位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1个全额事业单位柞水县公证处。镇(办)设立9个司法所,为县司法局在镇(办)的派出机构。

(三)人员编制

县司法局机关司法专项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专项编制3名,设主任1名。县公证处全额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24名,司法所设所长1名。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柞水。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指导地位,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快实施法治政府“六大工程”建设,巩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成果。三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持续深化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快建设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精心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建设,深化“法律九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完善提升宪法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再打造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好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制度。持续落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经济发展“双十条”措施,认真落实《柞水县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十个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加快构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运行机制,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专业型法律服务团,“一对一”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教育整顿,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扎实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开展“迎接建党一百年”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建社区矫正委员会,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执法权力得到正确行使。

(六)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司法行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全过程。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公证处

3

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4

基层司法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54人,其中行政49人、事业5人。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9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9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9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5.81万元,较上年增加4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8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688.37万元,较上年增加377.42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人民调解(2040604)10万,较上年持平;

(3)普法宣传(2040605)16.5万元,较上年持平;

(4)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1.5万元,较上年减少66.15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5)法律援助(2040607)3万元,较上年持平;

(6)社区矫正(2040610)3.5万元,较上年持平;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3.48万元,较上年增加25.53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纳入司法局预算。

(8)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3.13万元,较上年增加9.55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行政单位医疗纳入司法局预算;

(9)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13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48.06万元,较上年增加19.60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行政单位医疗纳入司法局预算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73.69万元,较上年增加432.35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0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原有的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司法所司法业务经费)取消;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2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

 

 

 

 

 

 

 

 

 

 

 

 

 

 

 

(2)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8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24.45万元,较上年增加426.82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经费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7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其经费纳入司法局预算,原有的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取消;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5.74万元,较上年增加5.60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2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普法LED屏)。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0万元,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后基层9个司法所并入县司法局,原有的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取消。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人民调解经费: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产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职调解员补贴等。

3.律师公证管理经费:指公证处开展律师公证工作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租车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3).xlsx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