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房产监管、物业管理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房地产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审核、准入、分配和管理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监管工作。
3.依法对全县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核,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产权产籍、房地产转让、抵押、继承、赠予互换、合并、分立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4.承担全县房地产中介(估价、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
5.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6.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单位现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股、房产监管股、住房保障管理股4个股室。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工作,新增补贴30户;
2、强化保障对象入住管理,推进网络管理平台建设;
3、抓好商品房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房产交易、网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属部门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房产管理中心部门本级(机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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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1人,事业11人。
(附图表)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与维修(护)费专项业务费用预算。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与维修(护)费专项业务费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62万元,其中: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56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3.62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数增加引起的。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数增加引起的。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15.02万元,较上年增加8.54万元,原因是增加年度预算考核奖预算及人员正常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65.50万元,较上年增加460万元,原因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与维修(护)费专项业务费用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1万元,较上年持平。
(附图表)
(2)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501)115.02万元,较上年增加8.54万元,原因是增加年度预算考核奖预算及人员正常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465.50万元,较上年增加460万元,原因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与维修(护)费专项业务费用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99)1.1万元,较上年持平。
(附图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5万元,较上持平。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