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 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
2、依法处理我县行政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我县行政管辖内或辖区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公路突发事故;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应急救助和其他服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内设1个行政办公室;1个指挥中心;1个车管所;3股室(法宣股、秩序股、事故股);4中队(营盘中队,城区中队、凤镇中队,曹坪中队),经费管理实行全额财政拨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一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4.52万元,较上年减少35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罚没收入的减少。
(2)2019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97.35万元,主要原因是67名协警工资补助增大,增加部分交通智能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用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入896.02万元,占总收入的 85%,其他收入1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5 %。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本年支出合计1058.35万元,其中 : 基本支出 1019.6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96%;项目支出38.7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交管工作任务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目标,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其他公安支出。我队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上级补助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占总支出的4%。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96.02万元,比上年增加13.05万元,主要原因是47名辅警人员工资及民警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养老保险的增加;交通智能化建设更新维护费的增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12万元,同比上年上年增加46.15万元,原因同上。
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627.36万元,用于30名民警和67名辅警的人员工资及公务运行的费用;公安执法办案(2040220)支出83.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支出176.58万,用于城市建设标线施划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38.1万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3.68万元,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费。
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4.73万元,用于30名民警和67名辅警的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255.66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当年预算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当年预算53万元。2019 年度实际“三公经费”支出比当年预算减少4.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1.96万元,减少75%,主要是控制接待;公车运行费支出51.55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2.4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9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示例: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55万元,当年预算数53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2.4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示例:2019年公务接待15批次,110人次,支出0.64万元,当年预算数2.6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1.96万元,减少75%,主要是控制接待;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当年预算支出2万元,实际支出1.26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74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正常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当年预算支出2万元,实际支出1.46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54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正常会议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公开2019年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办公用品购置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38.73 | 98%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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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40 | 38.73 | 9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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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项交通执法检查监督活动正常开展 | 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年办公办案所需购置的电脑27部电脑,10部警务通打印机等办案等所需的设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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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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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办公购置使用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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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
| 不超过费用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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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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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降事故,保畅通 |
| 事故逐年减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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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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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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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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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办公用品购置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38.73 | 98%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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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40 | 38.73 | 9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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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项交通执法检查监督活动正常开展 | 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年办公办案所需购置的电脑27部电脑,10部警务通打印机等办案等所需的设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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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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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办公购置使用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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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
| 不超过费用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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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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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0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1、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 2、依法处理我县行政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我县行政管辖内或辖区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公路突发事件;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应急救助和其他服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本年支出 900.4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11万 元,占总支出的 71.60%;商品和服务支出 255.66万元,占总支出的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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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查处交通违法,处置交通事故,完成驾驶员及机动车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扶贫工作等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1594.7/1594.7=100% |
| 100 | 10 |
| 该指标与项 目执行情况 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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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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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集中支付系统
|
| 半年进度: 52.32% ; 前 三 季 度 58.54%
| 3 | 专项资金拨付都在第三季度后完成,采购程序等都得安合同办理,资金使用缓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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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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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严格控制逐年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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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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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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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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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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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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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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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 10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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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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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提升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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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6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含实有在职29人,协警67人的公务运行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56.19万元,增加21%,增加的主要原因当年新招录了20名协警的公务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4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截止2019年12月31日晚队共有国有资产8340133.9。其中:土地与房屋及构筑物4048831.81元;通用设备3308598.08元;专用设备379991.01元;家具、用具、装具等547093.00元;无形资产55620.00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