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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2019 年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10 16:53

 

 

 

 

柞水县司法局2019 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制股、公律股、社区矫正股、基层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
括本级及所属2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司法局

2

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3

柞水县公证处

4

 

三、部门人员情况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部门人员情况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数衔接一致。

示例: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遗属3人,退休人员已经移交养老机构。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收入合计收入594.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增加。

2019年度支出合计66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95.3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补助标准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标准提升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9年度本年度支出合66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8%;项目74.3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支出,占总支出的12%。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9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6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95.3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补助标准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标准提升的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6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06.46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为,司法行政运行(20406)31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购置必须办公用品支出;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040604)37.2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建设及业务开展所需费用支出;普法宣传支出(2040605)29.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所需费用支出;律师公证管理支出(2040606)40.35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处开展业务所需费用支出;法律援助支出(2040607)37.1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社区矫正支出(2040610)3.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社区矫正宣传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支出。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29万元,公用经费295.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8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接待费2.8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上年持平。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7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28万元,较少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减少0.1万元,降低11.6%,公车运行费支出7.9万元,减少0.27万元,减少3.4%。会议费支出0.47万元,增加0.47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召开全县法制工作者培训、机构改革后工作人员培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万元,减少0.27万元,减少3.4%,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13批次106人次,支出0.86万元,当年预算数2.8万元,短预算数支出1.04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年培训费支出0.5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1万元,短预支出0.5万元,严格控制培训次数、人数,严格培训各项开支。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年会议费支出0.47万元,2019年会议费预算支出0.5万元,短预算支出0.03万元,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参会人数,严格会议期间各项开支。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其他司法业务

县级主管部门

省司法厅   财政厅

实施单位

县司法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74.39

74.39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办理援助案件

 80

 80

106

 

指标2:受援人数

 80

 80

121

 

指标3:普法收益人员

45000人次

45000人次

55000

 

质量指标

指标1: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指标2:矫正对象管理

全覆盖

全覆盖

47

 

 

 

 

 

 

时效指标

指标1: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是否及时解决

 

指标2:资金支付进度

案件支付

案件支付

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案件补助费

200

200

210

 

 

 

 

 

 

……

 

 

 

 

 

 

经济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指标2: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指标2: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业务人员素质、业务能力增强

 

指标2:群众反响、社会影响力

提高

提高

提高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群众满意度

98 %

98 %

98.8 %

 

 

 

 

 

 

……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行政运行支出310.21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37.29万元、普法宣传支出29.76、律师工作管理支出40.35、法律援助支出27.13万元,社区矫正支出3.8,其他司法支出174.06万元等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加强法律顾问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加大法制信息编报力度。

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开展公证和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提高公证和法援工作水平。

4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管控措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做好“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促使其更好融入社会。

5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提高矛盾调处能力。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双建”工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村级人民调解补贴兑现工作。(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加强对镇办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业务装备管理和使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666.45/666.45*100%

100%

100%

10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本单位预算未调整

100%

100%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支付系统

5

5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外收入

5

5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9.23/17.8

51.8%

5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达标

5

5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合规范

5

5

5

 

 

 

效果

履职尽责

   (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达标

40

40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达标

20

2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77万元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8.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法律援助支出:是指由指派机关确定的由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发放的补贴支出。

司法局.xls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