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 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股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5、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的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7、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及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8、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优抚安置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本级,无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03.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7万元,比上年增加64.37万元,占总收入的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无可比性;其他收入38.76万元,比上年增加38.76万元,占总收入的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4.9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占总支出的5%。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4.37万元,比上年增加6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7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7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万元;2080999退役安置支出9.99;2082801行政运行50.98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1万元,公用经费28.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支出0.28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可比性,因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办公设备购置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4.91 | 98%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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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5.00 | 4.91 | 9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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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已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办公设备及家俱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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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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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19年9月底以前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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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在财政预算内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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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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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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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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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退役军人妥善安置 |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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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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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役军人服役安心 |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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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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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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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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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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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100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1、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股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5、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的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7、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及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8、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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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1万元,占总支出的50%;商品和服务支出28.75万元,占总支出的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万元,占总支出的2% | |||||||||||||||||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1.指导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2.宣传退役军人政策,发现推广先进典型; 3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话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4.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倣好党员教育 管理服务工作; 5.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6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开展精准帮扶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7.全面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8.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八ー”、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9.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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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103.13/104.89 | 100% | 98.32% | 9 | 主要是其他收入军转地工资结余未付 | 应及时支付 | |||||||
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104.89-100.52/100.52 | 100% | 4.3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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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支付系统 | 100% | 半年进度率100%,前三季度进度率8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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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38.76/40.52 | 100%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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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本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 | 100%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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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全部达标 | 100%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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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全部符合 | 100%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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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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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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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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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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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8.75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与上年无可比性,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总计4.91万元,主要是新增设单位进行必要的办公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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