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房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住房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审核、准入、分配和管理及廉租房的物业监管工作。
3.参与编制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
4.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全县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核,履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产权产籍、房地产转让、抵押、继承、赠予互换、合并、分立等所导致房地产发生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5.承担全县房地产中介(估价、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
6.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7.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单位现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股、建设股、住房保障管理股4个股室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强化保障对象入住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年度内新增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0户。
2.积极推进保障房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继续抓好和完善和谐小区建设工作。
4.抓好商品房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房产交易、网签等工作。
5.全面抓好包扶村精准帮扶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属部门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房管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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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如下属单位变动和预算划转尚未完成的,按原情况说明,并说明下属单位拟划转情况。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11人。
(附图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养老保险各种保障缴费增加。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同上;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1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养老保险各种保障缴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32万元,其中: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95.50万元,较上年增加10.50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97万元,较上年持平;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4.8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的;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06.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2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42万元,较上年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42万元,较上年持平。
(附图表)
(2)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501)106.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5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6.42万元,较上年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1)0.42万元,较上年持平。
(附图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3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万元,较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