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发改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拟订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3.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定价管理。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5.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我县“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6.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7.负责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相关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8.负责衔接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9.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0.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计划并协调落实。11.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2.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13.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14.负责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县级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15.负责编制全县军民融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和有关事项的协调推进工作。16.履行除煤炭以外其他能源的行业管理职责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一股、综合二股、秦岭保护股(县秦岭保护办公室)。下属项目管理办公室、尾矿综合利用中心、价格认证中心3个单位。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积极加强经济分析。充分发挥宏观管理职能,科学制订2020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对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结合我县经济运行实际,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政策机遇,客观提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2.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投资的重要途径,坚持做到以项目扩投资、促发展。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以奖代投的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充分调动项目业主单位的积极性。主动适应项目工作新要求,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库更新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认真落实“六个一”推进机制,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机制,着力破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2020年95个年度投资122.61亿元的重点项目建设。
3.切实抓好争资融资。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中省市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紧紧抓住陕南循环发展、东西部协作、津陕协作、国家生态功能区、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机遇,找准上级政策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组织策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在我县落地,全年争取资金3000万元以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省市发改委衔接、汇报,统筹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力争更多的项目挤进中省市计划盘子,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4.全力做好结构调整。突出绿色发展主线,坚持走产业绿化、城镇景区化、田园景观化的三化之路,不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培育新兴经济业态,努力补齐短板,推进柞水转型发展。加快三新经济发展步伐,强化节能、尾矿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带动作用,确保单位GDP能耗指标控制在市上确定的范围以内。积极推动服务业扩量提质,继续推进电商扶贫,提升发展商贸物流业,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到目标任务以上。
5.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建立稳定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主动完成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牵头作用,强化苏陕扶贫协作,加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和后续管理,持续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加大磨沟村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用力抓好“一主两优”脱贫产业,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群众稳定增收不返贫。
6.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按照“四个彻底”要求,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委第十巡察组反馈问题、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反馈问题,对未销号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整治到位问题常态“回头看”,持续动态开展排查整治,常态化进行督促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挖乱采、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7.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拓宽企业反馈、交流问题渠道,结合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主动调整工作方向,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8.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素质的提升,打造勤政、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支部打造成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坚强堡垒。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决策和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改进政风行风,优化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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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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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21人。
(附图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8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8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8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77万元,较上年增加8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7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27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7.3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16.3万元,
较上年增加16.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及业务增加等;
(3)培训支出(2050803)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业务增加需要等;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5)36.92万元,较上年增加0.7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增加等;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68万元,2020年预算到本单位,无法比对。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7.15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增加等;
(7)住房公积金(2210201)27.69万元,较上年增加6.9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物价局并与我局以及成立大纪检组,人员增加等;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7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25.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9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的人员费用增加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5.94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设立大纪检组以及物价局并与业务增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72万元,较上年持平。
(附图表)
(2)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7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25.11万元,较上年增加64.9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的人员费用增加等;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9.94万元,较上年增加13.1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设立大纪检组以及物价局并与业务增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72万元,较上年持平。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设立大纪检组以及物价局并与业务增加等;
(附图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7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94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设立大纪检组以及物价局并与业务增加等。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