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设5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和社区矫正管理股;下设1个行政单位柞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1个全额事业单位柞水县公证处。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法律六进”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提质增效工作。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等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打造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抓好法律扶贫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3、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加强监管,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继续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和“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提档升级。开展技能培训,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促使其更好融入社会。
4、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提高矛盾调处能力。做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实施《柞水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法》,做好村级人民调解补贴兑付工作。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的要求,配齐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好司法所经费预算和司法所干部职级待遇,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业务装备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各项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柞水县公证处 |
3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5人。
(附图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7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2.44万元,较上年增加1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4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310.95万元,较上年增加89.92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2)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67.65,较上年增加36.35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3)培训支出(2050803)10.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20万元,原因是教育培训经费单独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05)37.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8万元,原因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全额预算。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7万元
(6)医疗保险(21011)15.53万元,较上年增加4.71,原因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全额预算。
(7)住房公积金(2210201)28.46万元,2019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列纳入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4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41.34万元,较上年增加84.1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1.1万元,较上年增加47.87万元,原因是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
(2)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4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41.34万元,较上年增加84.1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纳入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1.1万元,较上年增加47.87万元,原因是县公证处由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的增加。
(附图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1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改革后开展培训及会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8.9万元,较上年3万元增加5.9万元,增加196%,原因是是司法所体制改革过程中及改革到位后增加的会议会议费和为迎接“七五”普法验收和法治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增加的会议费用。培训费10.2万元较上年度3万元增加7.2万元,增加240%,原因是司法所体制改革后对系统内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全县执法证换证开展培训、对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加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体育场普法LED屏)。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2.4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1.10万元,较上年增加4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司法所体制改革过程中及改革到位后增加的会议会议费和为迎接“七五”普法验收和法治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增加的会议费用,司法所体制改革后对系统内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全县执法证换证开展培训、对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加的费用,体制改革后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增加的办公费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司法业务专项经费:指司法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费用,包括普法宣传费、依法治理费、社区矫正费、基层司法建设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矛盾纠纷化解补贴等费用。
(三)律师公证管理专项经费:指公证处开展律师公证工作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租车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