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森林公安局
2020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的规章、决定、指示;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规定的行政案件;预防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査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査、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2、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3、承办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现内设三个行政股室下设四个林业派出所。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柞水县森林公安派出所(4个)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15人、工勤4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0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07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对办公支出进行了压缩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07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办公支出进行了压缩等。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0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1.07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办公支出进行了压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1.07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办公支出进行了压缩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0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201)177.53万元,较上年减少149.07万元,原因是将功能科目行政运行细化分为:行政运行(2130201)及执法与监督(2130213)。
(2)执法与监督(2130213)17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03万元,原因是将功能科目行政运行细化分为:行政运行(2130201)及执法与监督(2130213)。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24.28万元,较上年减少5.51,原因是人员较去年调出减少一人;
(4)其他社会保障就业缴费(2089901)0.73万元,较上年增加0.7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5)住房公积金(2210201)18.21万元,较去年减少0.65万元,原因是较去年减少一人。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29万元,较上年增加1.6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07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95.81万元,较上年增加9.6万元,原因是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工资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71.95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是对相关支出进行了控制压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万元,较上年增加2.17万元,原因是抚恤金的增加。
(2)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0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95.81万元,较上年增加9.6万元,原因是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工资标准提高;;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1.95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是对相关支出进行了控制压缩;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3.31万元,较上年增加2.17万元,原因是抚恤金的增加。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65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0.1%),主要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运行费13.87万元,于上年减少0.13万元(0.09%),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技术用房相关办公用品的采购。表已公开。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07万元。表已公开。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59.85万元,较上年减少15.85万元,原因对公用经费等进行了压缩。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柞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1).xlsx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