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安排部署。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2、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3、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的综合执法和稽查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以及案件查处工作,查缴、清除淫秽、反动音响制品和书刊;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破坏广播电影法规案件;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4、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核、监管。5、负责对全县出版发行活动、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6、负责对全县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指导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和旅发委整合更名为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文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五大战役、追赶超越和建成“三个柞水”的总体目标,以脱贫攻坚总揽工作全局,以抓好八大工程和七大活动为抓手,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非遗保护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6个下属单位:柞水县广播电视台、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文化馆、柞水县图书馆、柞水县博物馆、柞水县剧团、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文化广播影视局 |
2 | 柞水县广播电视台 |
3 | 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4 | 柞水县文化馆 |
5 | 柞水县图书馆 |
6 | 柞水县博物馆 |
7 | 柞水县剧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底,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 121人,实有在职人员102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3人,实有12人;电视台编制33人,实有26人;文化执法大队编制10人,实有7人;文化馆编制10人,实有8人;图书馆编制8人,实有7人;博物馆编制2人,实有2人;剧团编制45人,实有4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1)2018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2802.54万元,较上年增加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县剧团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2)2018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131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3.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暂存。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0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5.07万元,占总收入的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7.47万元,占总收入的34.2%。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14.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4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1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9%; 项目支出276.09万元,占总支出的2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是凤凰街民居维修等项目因建设进度慢暂未支出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45.07万元,比上年减少8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98.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9.91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
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4.79万元,包括:
(1)文化503.07万元,主要是用于文化行政运行,图书馆、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等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文物14.44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工资及正常办公经费。
(3)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66.19万元,主要是用于广播电视台人员工资、正常办公经费及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09万元,主要是用于五华山发射台建设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主要是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24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2.77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为人员经费支出796.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5.9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资金暂存。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04万元,减少3.45%,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没有发生变化;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减少9.78万元,其中是公务用车支出减少8.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减少1.28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100人次、经费总额1.1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来人接待,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3.45%。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5.18 万元,是本单位业务方面的培训。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加70.8%;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增加4.34万元,增加84%。主要是本年度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增多。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96万元,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参加会议费用。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加70.9%;2018年会议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增加1.76万元,增加89%。主要是本年度上系统内的业务培训增多,如工作会、广播扩大站业务人员培训会等等。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评价报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19)41号)要求,公开2018年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7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部门预算项目或县级专项名称)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原柞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6.09 | 276.09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200 | 200 | 100% | ||||||||||||||
市县财政资金 | 76.09 | 76.09 | 1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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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五华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 完成县剧团排练厅维修改造 完成西川木耳小镇文化广场建设
| 完成五华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 完成县剧团排练厅维修改造 完成西川木耳小镇文化广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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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发射台 | 1座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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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排练厅 | 1个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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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化广场 | 1个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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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投入使用 | 建成 | 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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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2018年12月前 | 2018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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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工程预算 | 276.09 | 276.09 | 27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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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服务群众 | 覆盖全县人口 促进脱贫致富 | 覆盖全县人口 促进脱贫致富 | 覆盖全县人口 促进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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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环境保护 | 对生态无破坏 | 对生态无破坏 | 对生态无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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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发挥效益 | 可持续发挥效益 | 可持续发挥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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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以上 | 98%以上 | 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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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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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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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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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自评得分: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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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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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新闻宣传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市场监管;文物管理,文化遗产挖掘保护;脱贫攻坚工作;基层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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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2018年共制播播出脱贫攻坚类新闻48条、新编脱贫攻坚类节目21个;完成市考县下达我县2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任务;维修改造县剧团排练厅,建成五华山发射台,实施了全市重点观摩项目西川木耳小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精品剧目《孝义川》进农村演出22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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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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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 976.98 | 2802.54 | 8 |
| 年初合理准确编制项目预算 |
| |||||
预算调整率(5分) | 0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 976.98 | 1825.56 | 4 |
| 合理准确编制预算 |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2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 976.98 | 1314.80 | 3 |
|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
| |||||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0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 0 | 957.47 | 2 |
| 合理准确编制预算 |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8.5 | 1.12 | 13 |
| 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
| |||||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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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严格规范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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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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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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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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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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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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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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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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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支出91.88万元,比上年增长25.57万元,主要是驻村工作人员差旅费、驻村工作车辆租赁费支出增长及人员增资影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3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76.0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6.48%。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系统固定资产400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148.23万元,占总资产的78.66%; 5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剧团演出专用车1辆,县文化馆送文化下乡专用车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