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扶贫开发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部门决算由扶贫局机关和世行办构成,属全额拨款单位。下设股室7个,办公室、财务室、项目股、资金信贷股、社会扶贫股、督查股、信息股。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
2、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县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请、审批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县扶贫机构建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参与全县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开发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联乡包村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省、市联柞扶贫单位的接待、联络、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8、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9、编制革命老区建设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10、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11、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日常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四化同步”、三产融合、城乡一体等工作系统推进,按照“春季攻势、夏季行动、秋季冲刺、冬季决胜”的阶段安排,扎实推进数据清洗、问题整改、四支力量整合、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产业推进月,“八个一批”帮扶政策较好落实,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各季度脱贫攻坚考核均居全市名列前茅。2018年脱贫退出贫困村6个、贫困户2768户10698人,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
括部门决算由扶贫局机关和世行办构成,属全额拨款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机关) |
2 | 中国秦巴山区扶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柞水县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部门人员情况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数一致。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人员情况饼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13281.59万元,较上年减少255.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13230.43,较上年减少197.28,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1321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县对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加大。支出13228.34万元,较上年增加24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省市县对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2.6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基本支出737.44万元、项目支出12445.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44万元,包括人员
经费518.62万元和公用经费218.8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1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增加0.2万元,增长13.89%,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公务接待活动略有增加;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扶贫开发局没有购置和保留公务用车,出差、下乡均按要求在公务用车平台租车。2018“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万元,当年支出 1.6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14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公务接待活动略有增加。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当年预算0万元,较预算无超、短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当年预算0万元,较预算无超、短支,主要是扶贫开发局没有购置和保留公务用车,出差、下乡均按要求在公务用车平台租车。
(3)公务接待费:2018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总额1.64万元,当年预算1.5万元。主要是省级、市级检查指导工作、第三方评估和各民主党派调研,接待批次17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3.89%;较当年预算超支6.7%。主要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公务接待活动略有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93万元,较当年预算减少0.37万元,主要是为各村互助协会会计培训和信息中心及各镇办信息员培训。较上年增加0.73万元,增加73%,主要是原因是为了提升业务工作人员能力,提高水平,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2.87万元,主要是召开各类会议,助力脱贫攻坚。较上年减少12.46万元,减少49.19%。主要是响应中省规定,压缩精简会议,节约经费。较年初预算增长了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局承担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全县性的脱贫攻坚方面的大型会议,导致会议费开支较大。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19)41号)要求,公开2018年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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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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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5 | 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一处基础设施建设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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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完成一处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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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在2018年底前完成 | 2018年12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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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在5万元以内,不超标 | 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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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 | 带动50户贫困户 | 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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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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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带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 完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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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让带动群众满意,让社会及其他部门满意 | 满意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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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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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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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扶贫贷款贴息和奖补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8.72万 | 558.72万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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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558.72万 | 558.72万 | 1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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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所有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2、对群众发展产业进行奖补 | 2018年度全面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 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完成贴息300万元2.完成奖补258.72万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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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完成贴息300万元2.完成奖补258.72万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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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12月31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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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严格控制奖补条件,确保贫困户享受 | 贫困户享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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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严格执行贴息利率和贷款时限 | 合法范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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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促进有劳贫困户发展产业 | 有劳户全覆盖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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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促进有劳贫困户发展产业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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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促进贫困户产业增收 | 绝大部分达到脱贫线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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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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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产业发展可持续,农民增收 | 中长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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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及其他部门满意度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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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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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其他扶贫支出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177.93万 | 3177.93万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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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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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3177.93万 | 3177.93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服务 | 2018年度全面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 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服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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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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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12月31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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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 不超过经费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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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严格执行项目规定 | 不超过经费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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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确保所有计划摘帽户达到脱贫条件 | 达到脱贫条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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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使贫困户整体增收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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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减贫目标 | 减贫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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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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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 中长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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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及其他部门满意度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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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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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生产发展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9万 | 9009万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3037万 | 3037万 | 100% | ||||
市县财政资金 | 185万 | 185万 | 100% | ||||
其他资金 | 5787万 | 5787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发展柞水县一主两优产业 | 2018年度全面完成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 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全县一主两优产业更好发展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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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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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12月31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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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 不超过经费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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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严格执行项目规定 | 不超过经费预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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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确保所有有劳户有主导产业 | 有劳户有主导产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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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户增收 | 达到脱贫条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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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使贫困户整体增收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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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减贫目标 | 减贫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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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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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我县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 中长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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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及其他部门满意度 | 提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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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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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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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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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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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编制全县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扶贫开发,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扶贫机构建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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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项目建设支出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支持贫困村的发展,一般经费用于行政运行,更好的未脱贫攻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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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完成2018年柞水县既定的脱贫攻坚任务,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落实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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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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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13230.43/13281.59=89.62% |
| 89.62% | 7 | 工程决算后略有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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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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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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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财政支付系统,财务账表 |
| 半年进度:43.29%;前三季度74.2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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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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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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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64/5.9=27.8% |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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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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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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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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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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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 10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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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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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脱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不断提升生活水平,实现脱贫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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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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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购置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3、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