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站,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及农资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管理直属企业资产;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创建基层社标杆社1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新建镇村级电商服务站32个,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6个,完成大田托管2100亩,开展网上农产品促销活动5次;实施“三名工程”发展主导木耳产业1个,纳归入统企业1个。全面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化改革再添力。为了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使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优势,担当起服务“三农”职责,着力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指导下,我们从深化机制改革入手,完成了县供销社“三定”方案的制定,并修订了《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2018年9月,(注册资金500万元)柞水县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开展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社有资产股份合作运营和农产品经营、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农业技术培训推广、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等为农服务项目。从而为理顺供销管理体系,强化社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真正实现社企分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柞水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12月6日—7日,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在商洛市柞水县召开了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暨综合改革(陕南片)现场会。来自省社机关各处室、陕西供销企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各地市县供销社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省、市社领导对柞水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后一步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作用,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得到了各市、县社参会领导的高度赞誉。
(三)“新网工程”有进展。蔡玉窑供销社承担建设柞水县曹坪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3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30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600平方米的农产品交易中心1个。该项目是县重点项目,一是拓宽了全县农产品营销渠道。二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带动域内和周边村镇发展脱贫攻坚一主两化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完善供销社农村网络体系建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四)精准扶贫有贡献。紧紧围绕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布局,按照“八个一批”扶持政策,帮助东沟村制定2018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施策,落实具体包扶措施,奋力冲刺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1)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协助争取资金565万元,完成1.8公里通村路面硬化和2公里路面返沙、安装40盏太阳能照明路灯,完成五个村民小组自来水改造和村民居住环境整治。
(2)大力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利用财政扶贫产业资金84万元,完成地栽木耳30亩;建成光伏发电70千瓦,带动77户贫困户。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中药材100亩,带动236户。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带动85户。争取食用菌补助2.4万元,养殖猪、牛、羊、鸡资金补助15.88万元,马铃薯补助7.85万元,核桃产业园补助5万元。四是加强苏陕合作,落实企业带动,折股量化股份142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分红11.36万元。五是投资15万元,在包扶村建成标准化村级综合服务社1个,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全方位综合服务。
(3)开展“两房”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实施56户,易地搬迁实施46户。
(4)落实健康、教育、兜底政策。实施“两免两提一降一补”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全村236户721人的农村合疗、大病保险及健康签约服务;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村贫困户学龄儿童全部入学,无适龄学生辍学,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教育扶贫政策;对32户五保户和49户低保户全部享受政府兜底保障;
(5)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内生动力。开展了扶智扶志教育、脱贫政策解读、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等“雨露计划”项目培训,共开展10次,参加培训670余人次,并颁发结业证书,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使农民生产生活技能得到提高。2018年度,实现拟定脱贫98户,389人,贫困发生率由年初的64%降为16.7%。
(五)苏陕协作显成效。一是在南京众彩物流中心设柞水木耳专卖店,于3月底正式运营,预计到年底销售木耳50吨,建成面积150平方米商洛秦岭农产展销中心。线上线下展示展销推广商洛特色农产品,已于8月21日正式开业运营。二是在南京高淳区建成200平方米的商洛秦岭农产品旗舰店(柞水馆),推介、销售商洛(柞水)特色农产品,已于9月底正式开业运营,截止年底销售柞水木耳50余吨,
实现销售收入330余万元。三是加强苏陕合作,为包扶村争取苏陕协作扶贫资金142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分红11.36万元。
(七)抓好党建强机制。切实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紧扣五个五党建提升年和“支部党日”活动,聚焦五大战役、98798大会战,努力为建成“三个柞水”做出新的贡献。一是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结合“三会一课”、“讲学平台”、“精准扶贫”,让“支部党日”活动走向扶贫一线战场;三是创新活动方式,让每个党员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在实践中增强为农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9.83万元,较上年增加23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争取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2.17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万元,原因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1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7.64万元,占总收入的87.5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52.19万元,是收到新世纪酒店转来偿还债务资金等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2.4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本年支出合计2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3.28%;项目支出54.0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即2018年新网工程项目,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6.72%。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67.64万元,比上年增加271.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争取新网工程项目资金235万元及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1.61万元,比上年增加73.58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支出0.0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支出0.0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支出0.13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支出3.25万元,行政运行(2160201)支出85.11万元,事业运行(2160250)支出2.11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支出70.8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0万元,公用经费30.2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当年预算“三公经费”6万元,其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际用于公务用车租赁支出,记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预算1万元,由于当年无接待而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际用于公务用车租赁支出,记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1万元,由于当年无接待而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26万元,较年初预算少0.0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网络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及供销系统业务培训支出进行压缩。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1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主要是精简会议,厉行节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示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18年柞水县曹坪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和柞水县金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镇村级电子商务终端建设项目 | ||||||
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供销社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蔡玉窑供销社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5 | 54.02 | 23%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235 | 54.02 | 23% | ||||
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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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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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柞水县曹坪镇窑镇社区新建农产品交易中心1个,占地600平方米。在柞水县城建设1100平方米的供销e家电商运营中心1个,建成1500平方仓储中心1个。 | 54.02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木耳分拣设备一套 | 200 | 26.02 | 2019年7月发改局批准立项,目前正在招标。 | ||
在柞水县城建设1100平方米的供销e家电商运营中心1个,建成1500平方仓储中心1个。 | 35 | 28 | 已完成,待验收。 |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系数达到标准 | 200 | 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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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终端32个,融合供销e家、淘宝、京东、邮乐网、金穗网的网络销售平台1套 | 35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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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 2019.12.30 | 正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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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30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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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不超过预算 | 未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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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不超过预算 | 未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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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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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无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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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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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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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广大客商满意度 | 8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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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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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柞水县供销社 自评得分:77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2018本年支出合计2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3.28%;项目支出54.0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即2018年新网工程项目,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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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1、争取资金100万元。2、提供有价值招商线索4条,引进项目2个,开工项目1个。3、完成项目建设年度任务,加快推进曹坪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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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 (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 202.17/419.83*100=48.16% |
| 48.1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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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419.83-93.48)/93.48*100=349.22 |
| 349.22% | 0 | 新网工程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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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
集中支付 |
| 半年进度:45.1% 前三季度进度:47.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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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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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其他收入有不确定因素未纳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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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 过程 | 预算 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 制率 (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0/6*100=0 |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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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规范性 (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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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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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合规性 (1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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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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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果 | 履职 尽职(60分) | 项目 产出 (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
| 100% | 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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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效益 (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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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 提升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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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69万元,增长28.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购置费,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水电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资产总额年末数41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258.18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152.31万元。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