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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0-14 08:54

附件1

柞水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领导全县的公安业务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社情,根据全县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确保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全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负责和组织对全县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处置跨县区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实施对全县社会治安、出入境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及户政管理工作;

6、负责对来商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目标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全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受理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负责全县公安执法质量的考评工作;

    8、指导全县对在押人员的看守工作,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10、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配合省消防总队做好消防部队的领导班子配备和建设。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全县的公安业务工作;

2、预测了敌情、社情,根据全县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

3、完成了全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加强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完成了全县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完成了人口统计及户政管理工作;

6、完成了对来商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目标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指导全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完成了对全县在押人员的看守工作,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完成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9、完成了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安局部门本级、看守所及9个派出所,及所属2个二级拨款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公安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看守所及9个派出所

3

中国武警部队商洛市支队柞水县中队

4

柞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总编制111名,其中行政编制111名,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员333人,正式职工177人,协警人员150人,其他基础服务工作临聘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5人,遗属人员8人。(附饼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4661.81万元,较上年增加926.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

(2)2018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4732.52万元,较上年增加124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增加;付清了上年公安视频监控项目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未兑付的工程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66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61.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73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5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2.97%;项目支出805.9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8.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493.5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支出46.5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97.04万元,占总支出的17.03%。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661.81万元,比上年增加92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支出加大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由财政拨款至单位,单位自行汇缴,收入增加;按照上级财政、公安部门的文件要求,大幅增加了我局在编正式民警的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增幅比例约118%(原标准730元/月,现标准1590元/月)。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73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增加;付清了上年公安视频监控项目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未兑付的工程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2.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2040103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消防481.9万元,2040199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其他武装警察支出226.13万元,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923.81万元,204020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30万元,204020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刑事侦查50万元,204020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禁毒管理10.3万元,204021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62万元,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932.85万元。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6万元,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64万元,21012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5.5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6.63万元,公用经费1659.9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本年无预算数,支出同上年无增减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4台,支出46.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当年预算数174.8万元,实际减少8.3万元,减少比例4.7%,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年久失修,上报审批手续后,报废更新购置车辆增加4辆,购置车辆费用节约8.3万元。年末我局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9批次、260 人次,支出经费总额2.1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4万元,减少1%,主要是公务接待相对减少。接待内容主要包括: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各级公安业务部门来柞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3.66万元,主要是:公安系统每年轮训轮值培训及外出参加公安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4.46万元,主要是全市、全县公安系统内部业务部署安排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0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柞水县公安局专项资金支出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05.95

805.95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805.95

805.9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投入616.55万元,用于在应有的政策范围内从优待警,提高民警、协警工资福利及其他津补贴待遇,保障民警、协警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障部分。

目标2:投入10万元,用于专项预防和打击毒品类犯罪,惩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

目标3:投入50万元,用于提升看守所安全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押员生活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杜绝押员发生意外。

目标4:投入38万元,用于维修维护全县境内的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为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及案件的持续侦查提供破案线索和指明侦查方向,为案件诉讼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证据支撑。                                                                              目标5:投入31.4万元,用于提供政法专项编制外人员及基层警务室的正常公用经费部分,缓解总体人员公用经费不足,保障全局范围及基层警务室正常办公办案支出。                                                                         目标6:投入60万元,用于县武警中队地方保障性经费,维稳处突内卫等任务支出。

 

目标1:提高了从优待警政策,提高民警、协警工资福利及其他津补贴待遇,保障民警、协警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障部分。

目标2:有效预防和打击毒品类犯罪,惩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

目标3:有效提升看守所安全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押员生活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杜绝押员发生意外。

目标4:维修维护全县境内的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为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及案件的持续侦查提供破案线索和指明侦查方向,为案件诉讼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证据支撑。                                                                              目标5:解决了政法专项编制外人员及基层警务室的正常公用经费部分,缓解总体人员公用经费不足,保障全局范围及基层警务室正常办公办案支出。                                                                         目标6:解决了县武警中队地方保障性经费,维稳处突内卫等任务支出。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民警执勤加班津补贴、协警工资及“三金”部分

民警111人、协警128人

100%

 

指标2:禁毒工作专项经费

全县涉毒人员

100%

 

指标3:看守所人犯供养专项经费

监管人员月均70人,年840余人

100%

 

指标4:全县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修维护费

全县范围视频监控,探头达800余个

100%

 

指标5:新增人员公用经费及警务室专项经费

无政法专项编制工勤人员68人,全县警务室5个

100%

 

指标6:县武警中队维稳处突内卫等地方保障性经费

现役官兵49人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以上专项经费均按照规定进度及时效进行拨付,达到预期目标

按期完成

10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达到全局民警、协警最大程度的享受政策范围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安心投入工作

民警、协警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100%

 

指标2:有效震慑预防和打击涉毒类违法犯罪,为涉毒案件提供良好保障

有效震慑预防和打击涉毒类违法犯罪

100%

 

指标3:进一步提高押员生活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杜绝押员发生意外,提升管理水平

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

100%

 

指标4:为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及案件的持续侦查提供破案线索和指明侦查方向

震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监控有效线索,提供侦查依据

100%

 

指标5:保障全局范围内公用经费及基层警务室正常办公办案支出

弥补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支出

100%

 

指标6:县武警中队维稳处突内卫等地方保障性经费

增加反恐处突内卫坚实力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震慑、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案件的查处侦破提供良好基础,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安全感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达到全局民警、协警工资福利待遇满意,安心投入工作。达到县党委、政府、群众高度满意

≧95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6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参与政府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行政运行、消防支出、武警支出、治安管理支出、刑事侦查支出、禁毒管理支出、拘押收教场所、其他公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风警纪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对敌斗争、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反恐防暴、应急处突工作,开展严打整治各项行动,加强刑事技术建设及应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社会治安基础信息化工作,加强警务保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95%

≥95%

9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

≤5%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45%

≥45%

2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20%

≤20%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0%

≤100%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  合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全部完成

全部完成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完成项目效益

完成项目效益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9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805.95万元,主要是单位根据当年采购计划及上级部门业务要求,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车辆更新购置及其他等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末资产总额6698.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698.18万元。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本单位实际共有车辆40辆。2018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3、看守所人犯供养: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羁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按照国家规定,在监管羁押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提供的伙食、医疗、基本生活必需品及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基础维修维护等支出费用。

4、治安防控体系系统维修维护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系统是指有效打击、控制社会公共区域面的人防、技防等相关措施,主要体现在全县出入境治安卡口、重点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此专项费用主要用于:视频卡口线路数据传输租赁费、电费、平台系统及前端摄像设备等材料和线路传输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柞水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