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柞水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规范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在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和合法性的建议;
3、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本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法规股、农资股、财金股、信息股、行政事业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固投股、审计信息中心等9个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
2、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根据中省审计工作安排对重点工程和民生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4、竣工决算审计。
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
7、扶贫包村工作。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柞水县审计局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审计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386.1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决算;二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2018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388.67万元,较上年增长138.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决算;二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8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6.1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8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2万元,占总支出的0.16%,主要是单位对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占总支出的2.36%,用于单位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86.1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决算,二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88.67万元,较上年增长139.06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307.66万元,审计业务27.80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3.40万元,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5万元,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7万元,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57万元,公用经费108.9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当年预算数3.3万元,实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当年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4批次,10人次,支出0.11万元, 当年预算数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66.6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 0.40万元,当年预算数0.40万元,实际支出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81.82%,主要是加强了审计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审计专项经费 |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政府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审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20 | 25.20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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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25.20 | 25.20 | 1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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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投入财政资金25.2万元,用于审计业务经费。 | 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0个,支付审计业务经费50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及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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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及临时交办审计事项 | 40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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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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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及临时交办审计事项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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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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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及临时交办审计事项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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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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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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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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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归还原资金渠道150万元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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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减工程造价1500万元 | 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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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罚没收入≥15万元 | 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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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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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财务管理单位个数 | 4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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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资金管理500万元 | 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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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政策落实40项 | 5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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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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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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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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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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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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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审单位满意度≥95% | 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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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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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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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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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柞水审计局(本级) 自评得分: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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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1.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2. 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规范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和合法性的建议; 3. 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 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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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本年总支出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6.82万元,公用经费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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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1. 扶贫包村工作; 2. 县委组织部交办的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领导离任(任中)审计; 3. 配合市审计局完成对县委书记陈璇、县长崔孝栓的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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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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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100% | 100% | 10 |
| 严格执行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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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5% | 4.9% | 5 |
| 预算编制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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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率≥45%,前三季度进度率≥75% | 半年进度率≥45%,前三季度进度率≥75% | 5 |
| 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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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 | 5 |
| 预算编制准确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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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2.97% | 5 |
| 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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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本年度资产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5 |
| 部门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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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根据本年度资金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 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开支经过党组会议决议;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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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2018年决算数据根据工作效果统计,同时与2018年初预算指标比较 | 定性、定量指标全部完成 | 定性、定量指标基本上全部完成 | 38 | 已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但还需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应进一步细化。 | 单位产出指标情况完成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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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 根据实际工作绩效与年初绩效予以核定 | 定性指标完成100% | 定性指标完成100% | 19 | 已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但还需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应进一步细化。 | 单位产出指标情况完成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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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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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08.91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15.76万元,增长16.9%,主要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及聘用协审员导致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领导离任审计:为开展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外勤经费:为保障审计项目外勤经费自理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