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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0-14 08:52

附件1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工作。

(五)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监督管理和微型企业人员培训工作;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的责任。

(九)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装、维修和使用,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十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力打造高效廉洁务实监管队伍

(一)加强党的建设。我局按照“围绕监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管”的思路,扎实开展党建活动,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突出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实现了有机结合。一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13场次,召开专题研讨会6次,各类学习心得体会400余份。

(二)强化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年初制定了全系统培训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学习讨论、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业务操作技能、政治理论等知识,使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监管执法工作新的职责、流程、方法、依据,战斗力明显得到提升。全年,集中组织业务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外派执法人员到省市学习26人次。

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一)深化注册登记改革。2018年1-12月初,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27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6%。其中:新增企业23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个体工商户975户。办理各类变更登记业务1697户,注销业务70户。

(二)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两照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自“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制度以来,我局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助力,促进了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2015年以来,我局共计受理“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业务4423户。

(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严格落实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双告知、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减轻企业初生成本。使得企业登记后的监管责任得到明确和落实。

(四)企业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各镇办工作责任督导和年报宣传力度。3月以来,先后通过县电视台、“市场卫士”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经营户对年报公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市场主体申报年报的主动性。2018年度,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100%,连续三年位列全市三甲。

(五)全力做好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切实加大了对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坚持市场准入许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更换清理宣传、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新成立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等一系列检查整治和宣传活动,维护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60余户。

三、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确保全县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隐患,对全县13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开展白酒小作坊、夏季饮品、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网络食品销售、食用油、饮用纯净水、放心肉等专项整治活动12余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3家、食品流通单位320家次,加工小作坊56家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5起,罚款7万余元,取缔保健食品虚假宣传1家;配合国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3家3批次,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14批次,基层监管办公室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560批次;以国家卫生县城复验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城区、旅游景点食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的综合整治,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余份;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扎实做好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涉药涉械及化妆品经营单位业务培训会议,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化妆品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医疗器械重点品种、化妆品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抽验,全年共抽检药品112批次,器械抽样8批次,化妆品抽样3批次;积极安排部署全县药械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加强对欧珂、盘龙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对药品生产企业检查达到了全覆盖,并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同时,做好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工作,全年共完成了3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及办证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GSP跟踪检查安排部署,要求企业积极自查,及时清除问题隐患;面对长春疫苗和商洛疫苗事件,7-8月,我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了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排查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1家,经营企业20家,药品使用单位120余家,对可疑疫苗等药品要求企业停止销售使用和及时召回。全年,先后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基本达到了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的全覆盖,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保障了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立案3起,结案2起,罚没款金额8200余元,简易处罚4起,罚没款1600余元;按照市局对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要点,前后3次对辖区内化妆品大型商场、美容店、专卖店等重点单位开展检查,要求企业做好自律,同时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进货台账管理制度,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度较高及文件通报的有关化妆品等品种12个品种。

四、以依法履职为重点,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加强节日市场监管,保障群众消费安全。根据节日期间市场消费特点,先后制定下发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五一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端午国庆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各镇市场办针对节日市场消费热点,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农资、煤炭、成品油、火灾隐患、无照经营专项治理等多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80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架不合格取暖用品100余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户逐一进行了督促整改,有效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和谐稳定。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舒心旅游环境。从优化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形象、发展旅游产业的高度,先后下发了《2018年春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占道占路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阻塞交通、乱倒垃圾等环境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检查景区经营单位80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停止发布违法广告10条,调解消费投诉23起,清理乱占乱搭19处。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秩序。

(三)加强校园周边监管,服务师生专心教学。4月份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高中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区域为重点,加大对流通食品店、文体用品店、音像制品店、电子器材店、招生代办点以及网吧娱乐场的检查频率,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制售过期食品饮品、销售假冒伪劣文体用品、有毒有害儿童玩具、电子作弊器材以及含有色情暴力内容的图书报刊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校园周边影响师生健康学习生活的隐患。取缔无照经营7户,收缴过期变质食品5个品种90多件(包)。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四)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商品质量检测。印发了《2018年成品油、煤炭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县15个加油站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对种子进行抽样备案,二是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下发了《关于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公用事业、餐饮、房地产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公用企业3家,餐饮服务单位62家,房地产企业2家,大型商场超市5家,规范合同格式条款3条次。

(五)严格广告宣传监管,从严整治广告市场。今年印发了《印发整治户外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整治户外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没收印刷广告彩页100多页,刊物50多册,张贴通告30余份,召开广告经营户会议1次,组织培训30多人,检查户外广告160多条,检查广告经营户18户,取缔违法户外广告10条,取缔违法会销活动1场次,责令整改1家。顺利迎接省督查组的工作督查。成功调处1起广告投诉案件,并回复投诉人。积极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开展行政约谈2次,互联网专项整治工作宣传3次。

(六)深化红盾护农活动,服务农业增产增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实人员、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消除死角,从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数据采集、加大执法检查、推行信息化监管等方面对各市场和质量监督所全年盾护农工作进行了安排。5月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镇(办)以“五查五看”为主要内容,对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农用地膜、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县局执法人员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8户,对全县19个玉米种子进行了抽样备检,抽检农资20个批次,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安全。

(七)认真贯彻商标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商标法宣传普及。制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知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全年组织申请商标137件,新申请商标注册137件,累计有效注册量553件。

(八)促进银企结对联姻,服务企业融资升级。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充分发挥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为银企牵线搭桥,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全年共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股权质押2件,共计为企业融资3800万元,解决了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资金难题。

以质量强县为抓手,全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一)认真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以“质量强县、名牌兴企”为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按柞水县“十三五”质量强县实施意见,对今年的质量工作进行了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各股室,并制定了“十三五”期间名牌产品培育计划,使我县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做到持续发力、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对我县申报的1个名牌产品,3个到期复审产品予以确认,并颁发了名牌产品证书和奖励。在发展质量品牌建设的同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了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教育活动,对工业生产许可证类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开展了监督检查,规模以上矿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二)认真开展计量惠民活动。以“计量惠民、共享发展”为主线,扎实开展计量监督工作。年初,安排专人对全县镇办、村(社区)医用计量器具进行摸底调查,实行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对全县强检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保证县域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使群众和企业既享受了改革红利又不耽误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自身建设,按工作实际需求,申请和补充相关计量标准器具建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550台件。

(三)认真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配合指导朱家湾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盘龙药业集团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要求,并积极协助该企业上市,为追求更高管理水平,拟开展卓越绩效标准推广,全面提高企业品牌和管理水平。

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全力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坚持扎实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每季度都有计划的进行抽查或者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按照市、县统一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电梯专项整治、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车用气瓶专项安全整治等活动3次,有效治理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在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和安全事故高发时段,组织了相关单位还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了大局稳定。全年,我局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64户次,检查特种设备295台件(其中锅炉18台、压力容器46台、电梯139台、压力管道6.25千米、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6台、客运索道2条、滑索4条),检查气瓶500余只,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电梯限速器等安全附件300余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记录》6份,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6处,通过全面排查治理,使安全隐患全部得以消除或按要求整改到位,保证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以公平有序为目标,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打假治劣工作。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经营者自行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向消费者宣传常见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基本辨别方法,加大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力度,严格按照区域和岗位职责,对本辖区市场状况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基本情况,向消费者公布举报联系方式,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以讲析典型案例、适用法律、证据取得、查办案件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同时,加强日常检查,掌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基本情况,着重检查各市场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所售商品是否有明确来源,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是否有合格证明及检验检疫报告等,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涉及农资、电线电缆、商标侵权、电气设备、家电、食品药品等领域专项检查30多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50户,立案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5件,已结案25件。共计收缴罚没款8万余元。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开展集中宣传4次,组织各经营户开展学习3次。

(二)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坚持把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先后下发了《打击传销工作重点》、《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传销“2018-秦风行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通过电视、网络、信息、流动宣传车、宣传点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年初以来,共计组织全县大规模市场检查6次,同时利用“科技之春”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2次,发放打击传销传单、资料800余份,张贴海报70余张。在各镇、各社区建立了联系卡,明确了联络员,建立了群管群防群治制度,与各镇办市场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任务,严防传销“死灰复燃”。

(三)“扫黄打非”工作。一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网络文化、网络游戏、文化用品为重点,严防宣传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出版物流入校园,危害青少年健康。对涉及图书、音像出版物类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黑网吧”的高压打击态势。协调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网吧进行排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设立网吧、坚决依法取缔“黑网吧”和打击以电子阅览室等名义从事网吧经营的行为。三是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辖区印刷复制、快递物流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对游商摊点、举报线索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活动等各种渠道,通过广泛宣传、公益广告、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支持“扫黄打非”活动的自觉性。

(四)大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扎实宣传开展3·15大型维权宣传活动,邀请我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县医院、阿里巴巴电商等20余户知名企业销售商在迎春广场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读本共计3000余本,刷写大幅标语15条,制作展板5个。1-12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0件(食品和服务类),其中上级转办案件22件,及时的进行调解处理,结案率100%。

八、以责任落实为主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多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讨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多次组织传达学习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初,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市监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及落实措施》,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分两个层次分别与局班子成员、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列出局党组和班子成员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年来局党组听取工作汇报2次,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过问并督促案件查处,重视支持案件查办工作,从工作部署上强化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促进了“两个责任”科学规范运行。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手册,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带头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通过示范表率的带动作用,市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井然有序。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2个下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监局本级(机关)

2

食品药品监察大队

3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8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1140.64万元,较上年增加2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活动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885.52万元,较上年增加98.55万元,原因同上。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为1140.64万元,财政拨款721.38万元,占总收入的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19.26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7%。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为8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5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5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721.38万元,较上年减少155.8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缩减。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701.07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85.9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701.0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93万元(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9.74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13.74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主要包括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14万元(主要包括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65.15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9.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64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557.65万元,公用经费为84.4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3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减少13.57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控制各项费用支出。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增少了4.5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79万元,减少了22.77%,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公车运行费支出10.15万元,增加0.18万元,增加1.81%,主要是执法检查及扶贫下乡业务增多。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5万元,当年预算数为23万元,实际支出较预算数少12.85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减少车辆费用支出。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0.18万元,增加1.81%,主要是执法检查及扶贫下乡业务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约35批次,180人次,支出2.68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3.4万元,实际支出较预算数少0.72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接待费用。2018年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79万元,减少22.77%,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培训费实际支出为0元,本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2018年培训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少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培训业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较上年减少1.36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培训费进行压减。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元,本年度会议费预算数为7万元,实际支出较预算数少7万元,主要是相关业务会议因故没有召开。本年度会议费较上年度无增减。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全县食药协管员工资补贴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1

8.1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8.1

8.1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县食药协管员补贴发放,促进基层食药监管工作开展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已拨付到位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全县81名协管员工资补贴发放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严格执行预算,按时发放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补贴发放满意度

满意

100%

 















 

 

 

 















……

 

 

 

 















说明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商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督抽查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3.6

30.2

9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33.6

30.2

9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高风险品种进行监督、抽查检验

按照规定对商品质量,食药进行监督抽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对重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

100%

100%

 

 

指标2:食品药品高风险品种进行监督、抽查检验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抽检,保障商品质量安全,食品药械安全

100%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促使商品质量,食药安全提高

逐步加强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对商品质量,食药安全满意度

≧95%

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办公执法经费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7

20.7

95%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21.7

20.7

9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打击传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打击非法集资,进行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办公执法,案件查处工作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执法活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执法活动,及案件查处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完成各类专项检查,执法活,案件查处

100%

10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高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执法活动,合法权益保障满意度

≧95%

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94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二)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工作。(四)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五)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的责任。(六)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七)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九)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本年支出为885.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6万元,占总支出的58%,商品和服务支出309.21万元,占总支出的3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62.8万元,占支出7%;其他资本性支出为3.88万元,占总支出的0.1%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1.抓好党的建设2.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3.打赢四大保卫战4.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885.52/577.5=153%

 

153

10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5/577.5=6%

 

6%

4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集中支付系统

 

半年进度:75.48%;前三季度82.6%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0

其他收入决算主要是年初无法预见的收入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符合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100%

100%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100%

10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实际共有车辆6辆,无单价超过50万元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也无购置新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计量鉴定经费:是指本单位为开展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精确度、稳定性、灵敏度等),并确定或证实技术性能是否合格,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等全部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支出。

柞水县市监局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