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柞水县住房和建设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制定本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颁发“一书两证”,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卫生、城建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定额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管理全县建制镇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村镇规划建设标准,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管理,颁发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6.负责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7.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长期规划,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廉租房建设与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指导重大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10.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建筑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城市维护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11.管理系统治安保卫,群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2.具体组织执行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建筑行业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市容市貌管理、风景名胜及墙体改革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1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整理全县地震监测和群测群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点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职责权限和程序上报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1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拟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行防空法治。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作措施和任务,编制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战略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和审批,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用途,审核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实施县城靓化、城区供气供暖、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八大城建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率达到56.7%。全年计划总投资6.2562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9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5.43%。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实施规划引领,城镇规划体系日趋合理。按照“五规合一”要求,编制了《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县城风貌规划》、《柞水县营盘镇总体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环卫专项规划》、《城市供气供热专项规划》、《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县城规划编制和51个村庄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凤凰镇农贸市场改造、西川污水并网、西川广场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为我县县城提升改造、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建设、凤凰古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规划审批中,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部法,审批一枚章”的原则,强化审批管理,“一书两证”发放率达到100%。布局合理的城镇规划体系逐步形成,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逐步显现。
(二)狠抓工程管理,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1、县城靓化工程。计划投资0.367亿元,实施县城亮化提升、县城亲水平台、城区污水渗漏整治、石镇大桥拓宽改造及交通组织和石镇小游园及公厕建设项目。目前,县城亮化提升工程、石镇小游园及公厕建设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正在完善前期审批手续;大王家沟排污管网已全部埋设到位,正在路面硬化施工。巴山沟口、三道井污水渗漏工程已完成老管网疏通、河床清理,项目列入2019年实施计划,已完成可研报批手续,亲水平台工程已整体竣工并交付使用;石镇大桥拓宽改造及交通组织项目正在架设桥梁,预计12月底完成桥梁主体建设。
2、城区供气供暖工程。城区供气:计划投资1.85亿元,实施新、老城区及县域工业集中区范围供气,建设7000余平方米供气站一座,供气用LNG100m3储气罐4台,对外车辆加气LNG50m3储气罐1台供气设计管网中压22公里,项目于2017年5月9号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安装供气100m3LNG储罐2台,50m3LNG储罐1台,办公楼主体建设已完工。各项器械正在安装调试中,15公里主管道、4公里支管网以及县医院、城区一小、机关大院、城区二中和县中等单位供气管网已经埋设到位,盘龙官邸小区,金正大厦小区,国税局家属院,柞水饭店小区等正在进行入户安装,预计本月底以上各单位将实现供气目标。城区供暖:城区供热一期项目建设区域北至什家湾,南至高速路口,结合热负荷分布情况,本工程新建天然气集中供热站7座,新建一类天然气锅炉房5座,二类天然气锅炉房2座。为了优先解决学生及就医患者的取暖问题,目前县医院、城区一小、城区二中等单位内部管网和外部管道已建设完毕,盘龙官邸、阳光花园等各成熟小区已经达到供热条件,近期实现以上单位的供热供暖。
3、中心片区棚户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3亿元,实施广播电视局、县委家属楼、人大家属楼、档案局、原县中、县幼儿园北关校区、县中家属楼、县药材公司及周边区域改造。已成立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处,印发了《柞水县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柞水县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宣传方案》、《柞水县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县政府发布了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目前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拆迁户房屋装修评估,房屋征收任务全面完成,拆迁补偿款已足额兑付到拆迁户,部分建筑物已启动拆迁。
4、下梁新城广场建设工程。计划投资0.2亿元,实施新建下梁新城广场建设,建设内容为临街商铺、广场铺装、绿化、停车场、景观小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目前,完成前期调查,与国网公司陕西检修公司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城投公司招商引资启动建设。
5、秦岭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计划投资0.6012亿元,实施停车场及游客接待中心,污水处理工程(续建)、果蔬市场建设、过境路改线及古民居保护修复工程、局部亮化绿化。目前水滴沟骑楼景观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果蔬市场工程已完成、已完成凤凰古街7户古民居修复工程、过境路改线工程路基碾压和桥涵工程及西门户区绿化工程。
6、集镇垃圾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0.41亿元,实施小岭镇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和小岭镇、下梁镇石瓮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凤凰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石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小岭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凤凰镇4.5KM污水处理管道建设。
7、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计划投资0.408亿元,实施908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在“细化任务明责任,严格标准促规范,分类施策抓推进,跟踪督查求实效”等方面精准发力,按照2018年计划脱贫户“3月初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7月底前竣工验收并兑付资金,8月底前全部入住”的目标推进危改工作。目前,全县危房改造竣工1445户,竣工率为159.1%,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厕所革命同步推进。
8、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0.12亿元,实施全县24个深度贫困村道路亮化工程和车家河村、曹店村、梨园村、新合村、西川村、老安寺村、龙潭村、皂河村、金口村、岭丰村等10个贫困村文化广场及亮化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车家河村、梨园村、新河村、西川村、老庵寺村、双河村、皂河村、岭丰村等8座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完成了龙潭、曹店、丰河、秦丰、老庵寺、新合、金盆、西川、宽坪、大寺沟等10个村道路亮化工程。
(三)实施依法监管,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得到加强。
1、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工程招标率、工程监理率、施工许可证办理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按要求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5个,面积7.35万平方米,实施监督工程18个,建筑面积10.43万平方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次,组织安全大检查6次,累计检查工地63余项次,发放停工通知18份,其中重大安全隐患停工通知5份,发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全面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平稳。
2、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程序,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到市招投标交易大厅进行公开交易,共受理招标工程47项,项目总投资2.64亿元,招标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是加强设计、监理等五大员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建筑业总产值位居全市前列。
3、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五制”管理,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入手,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网上核发施工许可13项,项目建筑面积40465.94平方米,项目投资11392.69万元。节能备案15个,节能专项验收18个,检查建筑节能项目45次,发整改通知15份,节能产品备案35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型墙材生产、推广应用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强制性标准比例98%以上。
(四)实施乡村净化,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为目的,全面排查清理农村陈年、存量生活垃圾,扎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制定了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对农村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实行市场化运作,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统一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筹资资金700余万元,按照“补助物资、群众自建”的办法,加快推进农户入户道路、庭院水泥硬化和土坯房屋室内外粉刷,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改善户容户貌、村容村貌,建设清洁乡村。同时,按照卫生厕所“五有两无”(有墙、有顶、有门、有帘、有盖,无蝇蛆、无异味)要求,建设完善“两池一洗”设施(化粪池、便池和冲洗设备),
配套推进卫生厕所建设,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
(五)提升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常抓不懈。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始终把方便群众、企业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便民助企服务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住建局的工作职能,制定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办事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公开办事依据,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以五星级“店小二”的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使服务方式规范化、制度化,着力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
正风肃纪、“三学一守”、党风廉政、党建、脱贫攻坚、人防地震、计划生育等同步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
括本级及所属4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住建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柞水县墙改办(二级预算单位) |
3 | 柞水县质监站(二级预算单位) |
4 | 柞水县棚改办(二级预算单位) |
5 | 柞水县规划站(二级预算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5人。另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04.19万元,较上年增加1755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增加、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增加。
(2)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426.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89.68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0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277.74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其他收入22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1%,为预算单位取得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 本年支出合计2242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47.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33%;项目支出21678.6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财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6.67%。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2277.74万元,比上年增17447.1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2355.4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34.45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说明 | |
合计 | 6,3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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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4.69 | 退役人员安置工资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2.15 | 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20.22 | 职工医保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22.00 | 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维护支出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24.97 | 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90.75 | 履行职责业务专项支出 | |
21202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69.00 | 履行规划编制、管理业务专项支出 |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300.00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
2120601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65.00 |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支出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682.15 | 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1,029.00 | 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3,623.27 | 各镇、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88万元,公用经费266.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5978.04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8.04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务收入1530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设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6022.21万元,用于城市公共设施、棚户区改造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3万元,较年初预算2.45万元减少0.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3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降低2.26%。主要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2批次,179 人次、经费总额1.73万元。主要包括省、市项目稽查、规划督查、人防办检查、危房改造督查、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等接待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4 万元,降低2.26%;比预算数减少0.07万元,降低3.9%,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75万元,主要是省、市各类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9.4%;比预算数减少0.15万元,降低16.7%。主要是因为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工作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167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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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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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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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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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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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36232710 | 362327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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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36232710 | 362327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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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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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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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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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全面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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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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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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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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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设计改造方案 | 有方案 | 有方案 | 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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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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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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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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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 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无严重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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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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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要求,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 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资金 | 统筹使用资金 | 统筹使用资金 | 统筹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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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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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 ≥9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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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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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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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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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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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棚户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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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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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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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63485000 | 163485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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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163290000 | 16329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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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195000 | 195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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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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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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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 全面完成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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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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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018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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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与安置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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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方案 | 有方案 | 有方案 | 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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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棚改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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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使商品住房消化周期 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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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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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当年完成投资额 | ≥1亿元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1.6348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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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棚户区改造拆迁量 | 200套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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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棚户区混乱面貌,提高城市品位。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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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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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造后,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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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棚户区改造户满意度
| ≥90%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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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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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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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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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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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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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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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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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7068610.88 | 17068610.8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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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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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12068610.88 | 12068610.8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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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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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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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 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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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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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完成2018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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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合理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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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 有设计图纸 | 有设计图纸 | 有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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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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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项目评审,合同价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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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因地制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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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当年完成投资额 | ≥0.15亿元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0.1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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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率达到56.7%。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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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棚户区混乱面貌,提高城市品位。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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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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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工后,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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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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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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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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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评得分:95分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柞水县地震局、柞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规划管理和地震及人民防空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单位运转等公用经费、建筑市场管理及节能环保等履职业务支出。 | ||||||||||||||||||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2018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实施县城靓化、城区供气供暖、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秦岭特色小镇建设、集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八大城建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率达到56.7%。全年计划总投资6.2562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9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5.43%。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94161000.00 | 226202904.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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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5% | 4.8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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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 194161000.00 | 224265314.3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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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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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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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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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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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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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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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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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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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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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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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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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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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06.7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0%;事业单位4 户,合计160.1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3.43万元,增长27.5%,增长的原因在于业务量的增加,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663.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623.2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411.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8.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3.23万元。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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