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商督环转函〔2024〕15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029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请干部群众监督。
2024年11月9日接到《商督环转函〔2024〕15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柞水县下梁镇赤水沟里有一砂石厂,运输石料车辆较多导致交通堵塞,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和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有油罐车出入,可能建有地埋式储油罐污染地下水”问题后,县公安局主办,县交通局、县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下梁镇政府配合查处。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柞水县下梁镇赤水沟砂石厂”实为柞水县秦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石料运输过程中有拥堵情况。2024年5月柞水县相关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有产生扬尘现象,已要求该公司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冲洗,常态化清扫道路洒水降尘,目前道路运输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沿途垃圾为途经该段道路司机丢弃。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油料运输主要使用油罐车供应,厂区无地埋式储油罐,不存在影响地下水情况。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在赤水沟口分流车辆,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交通秩序。从严查处车辆超载、未覆盖、未冲洗、抛洒等行为,加大道路清扫洒水频次。2024年11月9日,道路沿途丢弃垃圾已清理,并在沿线增设垃圾桶4处,规范收集生活垃圾。2024年11月10日,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13991502080。
柞水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