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商督环转函〔2024〕17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036号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请干部群众监督。
2024年11月11日接到商督环转函〔2024〕17号交办第036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柞水县下梁镇明星社区二组宏阳搅拌站,在石料加工和搅拌过程中噪声较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因生产震动导致附近居民房屋产生裂缝”问题后,由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主办,县住建局和下梁镇政府配合查处。
经查,“宏阳搅拌站”实为陕西宏阳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迈特斯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共用同一厂房。该公司厂区噪声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经县住建局现场核查,居民房屋裂痕与该公司生产无关。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督促、指导该公司生产期间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联系,联系电话4358918。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
2024年12月3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