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商督环转函〔2024〕3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005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请干部群众监督。
2024年11月3日接到《商督环转函〔2024〕3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营盘镇安沟村云山湖度假村项目非法征地,修建过程中挖山破坏植被及周边生态”问题后,由我局主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营盘镇政府配合核查处理。
经查,信访反映的“非法征地”问题,实为2008年以来,陕西省人民政府分9批次,批准云山湖森林康养度假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1158.08亩,其中收回国有土地24.2895亩,征收集体土地840.8650亩,集体土地征收未超出省政府批准的使用范围;群众反映的“挖山”问题,实为营盘镇安沟新村项目(安置点)建设过程中对山体坡脚开挖作业,该项目已办理了建设用地和林地审批手续;群众反映的“破坏植被”问题,实为柞水县交通局在修建营盘镇营镇社区安沟口至安沟五组公路改建工程过程中,超范围占用林地、草地5.61亩,以及云山湖森林康养度假区建设中超审批占用林地2.96亩,2023年12月29日,柞水县林业局对柞水县交通局承建的营盘镇营镇社区安沟口至安沟五组公路改建工程超占林地5.61亩处罚款17.7277万元;2023年12月28日,柞水县林业局对陕西云山湖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改变河道超占林地2.96亩处罚款10.4284万元。柞水县林业局查处后,省林业局已对两个项目林地手续进行了审批,目前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县资源局副局长杨力联系,联系电话18991498300。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