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编办发〔2021〕76号
中共柞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镇(办)卫生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
经2021年11月30日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对全县9个镇(办)卫生院机构编制调整如下:
1.撤销营盘镇两河分院,继续保留石瓮、柴庄、蔡玉窑、九间房、丰北河、马家台6个分院为其中心卫生院的分支机构,恢复分院的独立法人资格,不设置管理人员岗位,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2.调整9个镇(办)卫生院编制,在中心卫生院编制总额内明确分院的人员限额。具体为:
(1)核定“乾佑街道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20名;
(2)核定“下梁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33名,其中含石瓮分院编制8名,同时承担县中、监所卫生服务工作;
(3)核定“小岭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17名;
(4)核定“凤凰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39名;
(5)核定“杏坪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27名,其中含柴庄分院编制6名;
(6)核定“红岩寺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21名;
(7)核定“曹坪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32名,其中含蔡玉窑分院编制7名、九间房分院编制4名;
(8)核定“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20名,其中含丰北河分院编制6名;
(9)核定“瓦房口镇中心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17名,其中含马家台分院编制4名。
全县镇办卫生院总编制为226名。其他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柞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