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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柞政复终字[2022]1号)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26 17:21

申请人:唐某

被申请人:柞水县公安局乾佑派出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柞水县公安局乾佑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柞公(乾)行罚决字2022*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唐某于2022年2月21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柞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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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