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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十问十答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24 15:22

1.问:行政复议是什么?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某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的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活动。

2.问: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答: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4.问:申请行政复议向哪个机关提出?

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即从20221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就柞水而言,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统一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司法局为行政复议办理机构。 

5.问: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答:有限制。一般情况下,从您知道行政机关侵害你合法权益之日60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可以延长。

6.问:申请行政复议有形式要求吗?

答:1)书面申请,可以当场提交申请书,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相关信息,并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7.问: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请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签字,日期请统一填写提交申请书当天的日期(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民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如为房屋征收补偿案、房屋拆迁裁决案,加装电梯案,申请人还需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如同一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代表人需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书面的推选证明。

三)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或证明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必要证据资料)

四)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等)、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行政复议送达地址确认书。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给予指导。

8.问: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收费?

答: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9.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何选择?能同时选择吗?

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但不能同时提出。同时提出的,一般情况下由先受理的机关办理;对行政行为系复议前置的,应由行政复议机关先办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10.问:柞水县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答:柞水县司法局柞水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联系电话:0914-4326850。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