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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自查报告

来源: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19 11:48

县司法局

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细致的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我局行政执法部门和股室采取有力措施,主动而为,积极推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柞政人社发〔2021167号)文件,有力的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二是梳理编制清单。为完善人社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责任落实、规范公正,我局组织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制定工作制度。为更好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学习并依法按程序落实。通过实践,联合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全县97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依法责令3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62份;责令9家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8774.7万元。四是加强执法设备建设。目前,我局建成标准化仲裁调解庭1个,已累计开庭20余次,依法调解结案11起,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录音笔3支,摄像机、照相机各1台,实现执法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证据实时采集,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举措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健全公示制度。主动在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大厅醒目位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等内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同时为执法人员办理证件20人次,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通过依法公开,近年来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事件,得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审核制度、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今年以来,依法按程序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18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90户,涉及农民工5.9万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63余份,为289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450万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机构法律顾问1名,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今年以来,通过法律顾问协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起。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缺乏专业法制审核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在今后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 律知识培训学习,便于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15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