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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09 14:54

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

    

 

各镇党委、政府,乾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行政执法是实施行政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推行法律顾问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幅度的提高。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依然时有发生,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争议,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就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背书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聘任法律顾问,每一行政执法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均应由本单位法律顾问对案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背书签字。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作为兑现顾问费用、续聘及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非本县的法律顾问,由县业务主管部门将该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函告该法律顾问所在地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全面落实执法经费、执法岗位津贴,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的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要求选优配强行政执法人员,并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进修、培训提供保障。

三、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的主办人员要对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全面建立行政执法错案纠查制度。凡行政执法决定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复议决定或裁判作出撤销、确认违法、限期履行等否定性评价的,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必要时邀请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参加,召开行政执法错案剖析会,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和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各镇办、各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错案分析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五、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清查制度。每年第一个季度,由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上年度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看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已执行到位,未执行或未到位的原因,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生效行政执法决定不能执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将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六、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自查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单位法制负责人具体办理,单位法律顾问要全程参与,必要时邀请县人大、法院、检察院有关法律专家参加自评要客观,实事求是,重在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邀请县人大、法院、检察院有关专家参加,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凡对评查通报不重视,屡纠屡犯、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全面强化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在法治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专项述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八、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全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专栏,建立完善交办、核查、处理、回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九、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由县司法局负责,在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中,从正反两个方面选择具有典型性和借鉴意义的案件,建立案例库,提炼亮点、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印发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学习借鉴。

2021年为全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此项工作入全县法治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镇办、各部门要每半年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一次行政执法工作。

 

 

                                    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9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