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治政府 > 执法监督 > 

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09 14:53

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自查督查工作的

通知

 

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查堵点、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现就开展行政执法自查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刀刃向内,全面开展自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七解决”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

1.查执法权限,看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查九项制度,看工作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解决制度空转虚置的问题。

3.查执法人员,看执法证件是否取得,解决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4.查执法程序,看工作流程是否梳理完成,解决程序意识弱化问题。

5.查执法案卷,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解决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6.查法律顾问,看顾问是否参与执法,解决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7.查学习培训,看常态化制度是否建立,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自查工作要于3月15日前全面完成,并将自查报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二、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抓好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单位本行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三、从严督查考核,全程跟踪问效。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提请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组建督查组深入各镇办和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2022年3月1日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