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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乾佑街办安全生产领域扎实开展“1598”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乾佑街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14 10:06

 

中共乾佑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乾佑街办安全生产领域扎实开展“1598”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属各单位:

乾佑街办安全生产领域扎实开展“1598”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乾佑街道工作委员会       乾佑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5日

 


乾佑街办安全生产领域扎实开展“1598”行动

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扎实开展“1598”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柞办字〔2022〕27号)要求,动员全各村(社区)、各单位精准实施“1598”行动,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紧盯九大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八项行动,坚决稳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标十五条措施,细化任务明确职责

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各站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强化责任担当,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逐条梳理落实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各村(社区)党支部、属各站办(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支部成员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内容,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实施支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 )

2.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村(居)委会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开展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其他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分工把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居)委会、各站办(单位)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落实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建立起“依法监管、权责明确、政令畅通、监管有力”的格局,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安委办牵头,派出所、交通、社发、民政、住建、市监、交警中队、消防所等相关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4.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事前监管,建立健全事前问责机制;加强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各支部和村(社区)以及有关站办(单位)的责任。(安委办牵头,纪委监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带班等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等导致企业安全隐患多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人责任。(交通、社发、住建、文卫、消防等站办(单位)监督各企业落实)

6.迅速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委会要组织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各站办(单位),聚焦九大领域,开展八项行动,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指导,督促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负有项目审批职责的站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能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能降低项目安全准入门槛;对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一律关闭取缔;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等产业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自然资源、社发、水利、交通等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8.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对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国企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派出所、社发、住建、交通、水利等站办(单位)

9.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企业用工安全管理,企业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工人数量;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高危行业企业要落实安责险相关制度要求。办党群社发、交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10.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开采、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客货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予以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办社发、自然资源、交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11.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通过组织专家参与过程执法和异地交叉检查等手段,坚决纠治选择性执法、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依法作出现场处罚决定,督促企业彻底整改。社发办牵头,派出所、市监、环保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12.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改革,配强领导班子,配齐执法队伍,配全执法装备,落实执法经费,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不得层层下放执法责任和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社发办等站办(单位)配合)

13.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对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举报线索,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党政办、社发、财政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14.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严格落实24小时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和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统计报表制度,部门之间要及时互通信息,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落实瞒报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安委办牵头负责,相关站办(单位)分工负责)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作出的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出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认真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企业层面,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行业服务。(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站办(单位)负责)

二、紧盯九大领域,集中开展八项行动严监管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坚决拿出查处隐患就是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定决心,重拳出击,狠抓九大领域和八项行动隐患排查除风险各项工作,务必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一)紧盯九大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突出九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频发的三个重点(主要场所、要害环节、重要设施)开展隐患排查,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单班下井30人以上和井深800米以上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露天矿山200米以上的边坡监测监控等主要系统运行不到位;外包、外协和技术合作单位安全管控不到位,排查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汛前排洪涵洞损坏、淤堵、过水不畅等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社发办牵头,自然资源所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落实)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油气储存地、危化品产业转移项目、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高危细分领域、废弃处置、非法违法“小化工”等安全治理落实不到位;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用停车场建设、企业自动化信息控制系统配置及运行不到位问题。社发办牵头,环保、派出所、交通、市监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3.道路和铁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桥隧、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路段和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控不到位;“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引发事故问题;“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情况。社发办配合交通、交警在各自负责领域分别牵头,住建、农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4.消防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高校、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以及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消防隐患;电源火源管控、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车乱停乱放、电气线路老化破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问题;农村房屋、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防火情况。(消防所牵头,住建、派出所、民政、农综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5.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排查施工现场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政公用设施和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问题。社发办牵头,交通、水利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辖区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合格;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市监牵头,社发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旅游领域。重点排查各景区景点内的旅游步道、栈桥、玻璃栈道、索道、护栏等各类防护设施的设立有无隐患;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和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的整治是否到位。对旅游景区酒店、农家乐、商超等县场主体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景区内车辆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办环保牵头,市监、交警、消防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老旧小区燃气设施老化失修失管、违章占压问题;液化气违法充装、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等问题。办经发办(住建)牵头、交通、市监、消防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有限空间领域。重点排查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住建、交通、环保、农业、水利、市监等、在各自负责领域内分别组织实施)

同时,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校园、电力、民爆、交通、农林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环保、九年制学校、 派出所、交通、农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建好问题台账,按照重大隐患“五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做好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二)开展八项行动,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八项专项整治行动是在汲取以往事故教训,统筹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自然资源所牵头,派出所、社发办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2.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紧盯生产储备、交通运输、废弃处置“三个环节”,扎实开展油气储存地、化工产业转移项目、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社发办牵头, 派出所、交通、市监、消防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3.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社发牵头,各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派出所、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在各自负责领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落实)

5.开展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黄河流域尾矿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有关村(社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选址、立项、用地、安全等审核不符合规定;企业的整改责任、资金、措施、人员、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社发办牵头,自然资源所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6. 开展重点项目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西康高铁营盘段等重点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指挥长、车间(建设现场)安全员未配备,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未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的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等问题。社发、水利、市监、农业、环境等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村(社区)负责落实)

8.开展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交通、住建、农业、交站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在开展八项行动中要拿出敢于动真碰硬的底气和“刮骨疗伤”的勇气,深入查找整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推进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企业要采取约谈通报、警示提醒、追责问责等方式予以惩处,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划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2.全面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实施闭环管理。

3.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销号。

4.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抓实五个一批,严肃安全生产纪律

1.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研判安全风险程度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实行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严厉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抗拒安全执法,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顶格惩治,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3.公开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或死亡1-2人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要纳入“黑名单”监管范围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4.坚决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未按要求整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无证、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5.严肃问责一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属事的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敷衍了事、安排不力、部署走过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村(社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压茬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督查检查。安委办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问题清零。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将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提升群众知晓率;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至少要集中曝光2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一动态、一报表两清单”报送工作。办事处将根据各单位、各村(社区)专项整治行动“一动态、一报表两清单”报送情况开展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