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本次计划建设项目位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前院内部,紧邻迎宾大道。
工程概况:根据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需要,并考虑现有建设场地、建设资金等多种因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设 12309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及配套设施等。
工程内容:项目建设净用地40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共一栋,均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室外为真石漆涂刷,室内铺水磨石,内墙刷乳胶漆涂料,普通木质门,塑钢门窗。
本项目总投资520万元。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内业务用房工程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期间向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现对外公示,如有意见请于15日内将意见书面或电话反馈我们。
联系人:吴礼波
联系电话:18991440288
传真:0914-4325167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4日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