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提请对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柞政建发〔2022〕2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用地的说明》(柞自然资函〔2022〕250号)和柞水县财政局《关于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柞财办函〔2022〕173号)。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配套建设道路广场铺装11712㎡及给水排水、排污、高低压供电、热力管网、热转换站、消防管网、天然气管网、垃圾转运站、绿化、亮化、综合管廊、排洪渠等基础设施设备。
三、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四、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五、招标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要求,同意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具体详见《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六、项目代码:2211-611026-04-01-796245。
请据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在批复的可研报告范围内和投资范围内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附件: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7日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pdf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