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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柞水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发改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21 14:55

关于《柞水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有哪些?

 答: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受到政府高度关注,百姓高度关切。但近年来受灾害性气候影响,粮食真菌毒素超标事件时有发生,既降低了种粮农户的收益,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办法》的制定,一方面是为了妥善解决我地产粮食受污染后出现的“卖粮难”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也为了加强超标粮食防控,妥善处置超标粮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的主要内容:超标粮食的定义、超标粮食收购与储存、仟样与检验监管与处置、责任与追究等5个方面。

四、超标粮食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超标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等原粮中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

五、超标粮食处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超标粮食处置坚持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原则。

六、超标粮食的转化途径有哪些?

 答:超标粮食经过技术处理后可以按照下列规定销售转化:一是经检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可用作口粮使用;二是经检验符合饲料用粮标准的,按照饲料用粮使用;三是经检验符合工业用粮标准的,按照非食用工业用粮使用;四是经检验无使用价值的,采取堆肥、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七、处置超标粮食所产生的费用如何分担?

 答: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粮食超标的,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因污染物排放、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粮食超标、或者非定点收储库点擅自收购储存超标粮食的,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