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政发[2022]52号
曹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曹坪镇2022年学法用法计划,经镇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曹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曹坪镇2022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同心建设,使我镇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就2022年我镇学法用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宣传阐释;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民法典、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和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开创法治同心建设新局面。
二、学习对象
镇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村调解员和村“两会一户”人员。
三、学习要求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一天,个人自学不少于30学时。
四、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法学理论知识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重要的政策、文件;关乎保障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法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必备的法律知识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每月学习中,结合阶段重点工作,学习与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
(二)法律法规知识及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学习:《土地承包法》、《继承法》
2、2022年2月学习:《疫情防治法》、《合同法》
3、2022年3月学习:《侵权责任法》、《劳动法》
4、2022年4月学习:《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2022年5月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6、2022年6月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典》
7、2022年7月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
8、2022年8月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
9、2022年9月学习:《行政复议法》、《义务教育法》
10、2022年10月学习:《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
11、2022年11月学习:《国家赔偿法》、《村民自治条例》
12、2022年12月学习:《民族自治法》、《应急管理条例》。
五、学习方式及制度
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镇机关、各村及镇属各单位应相应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镇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天,集中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可以采用集中辅导、学法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效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中心组要有具体学法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一天。
(三)法治讲座制度。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对于县司法局和县法治办组织的法治讲座,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离场。
(四)自学制度。全体镇、村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自学应做好学法笔记,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六、测试考核
(一)镇政府将本着以考促学的原则定期开展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水平的考试考核工作,每半年一次;学法考试结果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试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当年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学法考核机制,切实将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除组织学法考试外,镇政府还将对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有无学习计划和学习笔记、学法任务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行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等内容。
(三)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制度。对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制度,学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
七、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从提高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去认识领导干部和单位职工学法的重要性,各单位负责人要将加强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坚持学法制度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学法工作,适时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对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学法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