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镇 法治宣讲伴民行
为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6月7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红岩寺镇,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同时向在场村民以案释法,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案情回顾:2021年1月31日,立遗嘱人张某某通过代书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所有财产分配给被告南某(立遗嘱人张某某之孙)。同年2月12日,立遗嘱人张某某因病逝世,后原告吴某某(立遗嘱人张某某之妻)发现早在张某某去世之前,被告南某已将原告吴某某与张某某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其名下账户,同时认为该代书遗嘱无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不符合法律要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他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庭审结束后,柞水法院副院长祁少志就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赡养、养老诈骗等纠纷现场开展普法宣讲,对群众提出“出嫁女有没有赡养义务”“怎么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等疑问做了详细解答,100多名在场群众听得津津有味,表示深受启发和教育。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