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县共筹措扶贫资金31亿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了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在13个工作日内将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县级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按计划安排使用,有效的落实了“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问效”的扶贫资金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扶贫项目在项目库中提取,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80%、整合涉农资金的60%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脱贫攻坚上。
三是坚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2017年以来,我局运用扶贫动态监管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政云三大系统的融合,使每笔扶贫资金都落实了“三表一报告”的扶贫绩效评价制度,有效解决了扶贫资金效益低的问题。
四是坚持扶贫资金管理向纵深发展。制定了《柞水县镇办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9个配套办法,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负面清单,强化了镇村扶贫资金管理,有效解决了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使用问题。
五是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在县政府信息网站设立扶贫专栏,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扶贫资金四级台账,全面反映扶贫资金投入情况。联合县纪委监委、扶贫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扶贫金使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