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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红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岩寺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红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3年红岩寺镇人民政府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6条,通过爱柞水app发布102条,通过红色红岩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按照部门报送、实现政务公开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爱柞水app和“红色红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线下通过红岩寺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政务公开宣传册,政务公开信息栏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向社会公布红岩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社情民意反馈信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层层负责、逐级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安全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普及程度不够广,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领会,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统一管理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柞水县红岩寺镇人民政府

                       2024112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