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指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小组,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妥善处理涉密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系统化。
(二)强化内容保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村、社区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要求,确保报送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
(三)强化公开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我镇通过“红色红岩”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乡镇信息动态,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便民利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个别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示。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