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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6 2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2023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及《商洛市商洛市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工作制度》要求,现将柞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发布”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2123条,其中转发中央及省市信息145条、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482条、发布政府部门单位公示公告类信息14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级线上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861条,市级转办依申请公开14条,按时办结率达100%,回复流程标准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了《柞水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规范政务公开暨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柞水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印发了《柞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加强考核评估,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完善了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一号登录、IPV6访问支持率、适老化无障碍浏览、移动端适配、信息检索、县长信件统计等功能。发布了交通运输领域、自然资源领域、旅游领域、广播电视领域、统计领域、公告文化服务等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健全了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探索建立了周抽查、旬排查、月通报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提醒、警示通报、约谈追责力度,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责任。赴县经贸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现场指导政务公开3场次;公开发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12期,约谈了8个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6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8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6.233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各镇办、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知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各镇办、各部门政务公开政策解读采用动画、视频、图文结合公开的少,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各镇办、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不足问题,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先进典型交流研讨,持续提升各镇办、各部门一览图、PPT、小动画、视频等形式的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依法依规处理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4116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