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99号)要求,现公开《柞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下文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管理等部门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官方微博等平台更新各类信息3662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96条,包括柞水信息、综合报道、部门动态、乡镇风采、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工作调研、招标采购、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80条,转评量达2092次,收到互动留言信息367条,办结367条,主动信息公开86条。开展了9个镇办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并完成在县政府网站的公开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重新梳理整合了政务公开信息。组织政府信息公示规范性培训2次30人,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了柞水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展示界面和子栏目设置,更新了ICP备案号。增加了无障碍、简繁转换功能,开设了支持IPV6访问功能。
加强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全年共督促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其中已注销到位13个,已上报市政府办协调注销3个,部门单位自主注销5个。截至目前,全县正在运营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25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了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采购第三方专业监管服务,每日持续监测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按时发布月度公开检查通报。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办公。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各镇办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印发《柞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考核工作,有力促进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各镇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85 | ||
行政强制 | 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48.269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政府文件图表、视频等方式解读不够到位;部分政策的决策背景、实施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解读不够全面;二是政府组成部门及镇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便民性有待增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我们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公示、谁解读”原则,认真开展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多形式、多角度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切实做到按时、高效、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未收取信息处理等任何费用。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