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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改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1 17: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定期发布粮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39期,公示公开部门综合预算、决算以及项目资金下达计划4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条,征集作品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审核发布机制,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信息,先由2名专人审核,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线下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示政务信息82次,线上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发展网”“东西部协作”“微柞水”等平台推送稿件25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全过程监管制度,更新领导小组,局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上对全局重大事项等重点工作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3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3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3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通过图片、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