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 

柞水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1 1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审计公告制度,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审计工作动态、机关建设、审计整改等动态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严把公开信息审核关落实AB岗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陕西省审计厅、商洛市审计局、柞水县人民政府等网站,柞水先锋、清廉柞水、微柞水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并主动做好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本单位股室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三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紧跟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度政策解读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梳理审计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细化目录规范。强化对重点领域信息的跟踪收集与分析研判,提前谋划公开内容与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与前瞻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加强政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