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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1 2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医保”微信公众号,累计公布各类信息167条,发布通知公告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从编辑到审核、发布的全流程标准,严格界定公开范围和途径,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合理。由本单位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干部专职负责信息统筹管理,在“三审三校”制度下,对公开信息层层把关,有效避免了信息错漏、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升了医保部门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柞水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明确发稿任务和报送内容,强化信息报送要求,规范信息报送格式与标准。公众号发布内容涵盖医保政策、工作动态及政府部门推荐的重点信息,逐步将公众号打造成群众了解医保政策、获取医保服务的重要窗口,扩大医保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定期自查机制,每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专业性有待提高。部分医保政策解读过于笼统,对于医保领域的一些专业术语和复杂数据,缺乏通俗易懂的转化和阐释,影响了公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存在短板。一些医保业务调整信息和新政策发布未能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给部分群众办理业务带来了不便,也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咨询和误解,降低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深度加工与专业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问答手册等多种形式,将复杂的政策内容转化为公众易于理解的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时效性保障机制。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职责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