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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城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1 2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公示、通告、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2名干部承办具体业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短视频账号“柞水融媒”掌尚柞水等线上渠道二是资料公开形式,如局机关以及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个线下公示栏会议通报、公开信等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组织学习、交流等方式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的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12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公开内容不细致,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切实增强公开工作实效。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各类会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城管工作成果、城管工作动态等事项;二是完善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通过加强保障政务公开运行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