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 

柞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发挥网络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公告、会议活动等重要信息,累计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通过“柞水司法”和“法治柞水”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行政各类信息77条,通过普法LED屏播放普法宣传节目28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三是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并按照更新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更新;四是认真做好日常信息监测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政府专栏,常态化发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关停了“柞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法治柞水”微信公众号,日常发布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建成了下梁宪法广场普法LED屏,和县体育场普法LED屏同步发布政府信息、推送普法宣传信息、播放法治宣传节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次,研究政务信息公开事项4件。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列入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细化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培训充分结合,同步开展,全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4期,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拓展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司法局

                                20231227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