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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1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将柞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爱柞水”App与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共公开1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制定年度工作安排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汇总和梳理,每季度对本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完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通过“爱柞水”平台,“柞水先锋”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府信息。在政务大厅公告栏等场所也进行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局办公室内安排一名干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小结、每季度总结,三是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把政务公开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高标准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细则,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进一步提高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电子政务应用意识及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互动栏目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等方面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12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