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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林业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0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83条(使用林地24起,林木采伐许可证259份),落实涉林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各类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公开信用信息48条,通过“柞水先锋”“微柞水”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36条,回复商洛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息13条,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我局对各类信息一一进行汇总、审核,凡是需要主动公开的,要求责任股室、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程序及时予以公开,督促相关股室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良种苗木繁育、林产品价格等林业技术服务类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对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坚持常态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工作制度,压实各股室、单位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高效。主要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两微一端”、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并在局机关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来访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二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和纪律,充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类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2次,纠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问题3次,对重点环节进行培训、解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公文、简报等的公开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股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力、迟缓等情况及时通过督促、提醒等方式加以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还不完善,信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公开深度还需拓展;二是政务公开信息途径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业务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改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在信息公开途径方面,除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方式外,还充分利用中、省、市主流媒体,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主动宣传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林业局

                                               20231227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