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 

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28 2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3条在爱柞水APP等媒介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分管领导包抓;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内容及范围全面准确;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拟稿人-核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签字审核,确保上网信息发布安全、准确、高效;四是每月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汇总和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头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爱柞水、微柞水等线上平台和本单位的展板、公示栏、LED大屏等平台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大会议等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局办公室内设政务公开办公室专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每半年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与研讨,并半年向主要领导进行一次总结汇报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还不够,干部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单位周例会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每年组织开展一期全体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