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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民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28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年度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5条。“柞水民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5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安排2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经把关合格后,进行公开发布。同时实行信息发布量化积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线下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示政务信息58次,线上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稿件10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全过程监管制度,每季度对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局领导先后4次专题研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情况;二是公开形式以文字公开为主,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信息。严格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全过程监督制度,每周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公开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拓展公开形式,除了文字公开形式以外,利用政策解读图册、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