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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28 1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55条,其中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预算、决算报告2次,“柞水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67条,其他平台发布公开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办公室全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业务培训2次36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微柞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柞水应急”微信公众号及局机关政务公开公示栏等信息公示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认真核查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真实有效,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众随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党委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2次,专题会4次,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自觉接受公众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未收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随着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在信息公开力度、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公开政策信息,并同步安排解读回应,切实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柞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