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99号)要求,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省、市要求,特编制《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下文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管理等部门内容。现公开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实际,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00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56条,柞水动态类信息244条,受理办结县长信箱信件19件,回应公众关切和各类网络平台网民留言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和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全年办公室组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业务培训4次25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县政府网站日常运维工作,结合省、市网站普查要求,开展了县政府网站信息固定词语表述常态化监管工作,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及时处置了网站空白板块、刊发无关信息等问题;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监管,及时更新“柞水发布”官方新浪微博,每天及时办理公共邮箱、邮件,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全年官方微博公开信息380条,有粉丝3885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办公。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印发《柞水县2021年度政务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考核工作,推动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准确全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便民性有待增强。
下一步,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栏分类,确保公开栏目开设规范合理,进一步细化规范;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把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等任何费用。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文稿编辑:鲁涛